任课的教授邬娜是菲律宾人,她说她永远不会忘了童年的那么一天,在老家棉兰老岛发生的一件事。
一个大家都已经入睡的深夜,邻居家突然被破门而入的一批“政府人员”强迫自杀。先是一个人,后来是逐一的家庭人员。就这样被突如其来的暴力毁灭。那样的惨剧在她心里留下难以磨灭的阴影。老师问我们,如果你是我,你会选择记住,抑或遗忘?教室里一阵沉默,原本活络的气氛一瞬间变为死寂。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该要如何回答?
同样的事情发生在文革时期,多少优秀的中国知识分子受到残酷的对待,个人尊严被视为脚下的垃圾一般遭到无理的践踏,还要忍受当街被批斗、谩骂、丢臭鸡蛋之苦,全因“反动”而成为不能被原谅的“阶级敌人”。
柬埔寨红高棉时期,夫妻、朋友间互相监视,互相告发。“党”的敌人就是自己的敌人,人附属于党,既是敌人,就不可饶恕。毫无人情可言。人性,在这备受考验的非常时刻,怎么都败下阵来?难道人,真的这么容易被意识形态煽动,而没办法作出独立的判断?
遗忘,或许是让自己容易一点的方法。有些过深的伤害,是我们怎么不愿意去提及的。就算心里永远不可能忘却,对外界却只有淡淡地说声“别再提起”。面对创伤,我们必须知道它或许永远没有愈合的可能。
美国学者Alexander Hinton写了一本书Why Did They Kill? Cambodiain the Shadow of Genocide(《他们为什么杀人?在种族大屠杀阴影下的柬埔寨》),记录了他在柬埔寨的田野考察。Hinton在考察期间访问了红高棉时期的几个执行杀人者,他们曾在命令下杀害了不计其数的异己分子。与其说“命令”,不如说这其实也存在著个人的意愿。在敌我分明的那个时代,传统社会架构分崩离析,与党相悖,既是大逆,应当处罚。执行这类“处罚”,就成了非常正确的行为,这些执行杀人者,也因此鲜少质疑自己。
吊诡的“Face and Honor”
Hinton觉得非常奇怪,每当他直接询问哪些人“你为什么要杀人?”或“你曾杀了几个人?”时,他得到的答案往往是闪烁其词又模糊的,或者根本就是谎言。这让他感到很气馁。既然他们是顺从党的意愿执行命令,为什么没有勇气承认?他们也似乎没有一丝悔疚。要把他们说成天生的恶人又说不过去,因为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显得和平凡人无异,怎么看都不像是所谓的“杀人魔”。
最后Hinton学乖了,他学会了从另一种方式提问,也总算得到了他认为比较合理的答案。他开始了解到“Face and Honor”在柬埔寨文化中对人的一种根深蒂固的影响。这和我们会认为的kiasu(怕输)或“好脸”是不同的。
在东南亚研究的领域里,O.W.Wolters曾提出所谓的“big men”(大人物)或“men of prowess”(英勇的人)的概念。他说,大部分早期的东南亚居民都相信有一类人在社会中是特别优秀的,他们或有更高的灵性力量,或处于更高的阶级,因此具有常人所没有的权力与权利。这种关于“灵”的论辩(“soul stuff”)让社会阶级泾渭分明,普通人是必须效忠“大人物”的,因为他们总能做出最正确的判断。这样的说法适用于东南亚研究的许多例子,如奴隶与主人之间的关系(“扈从”关系)、妻子与丈夫的关系、领导与子民的关系等等。这种受到印度种姓制度与佛教因果观影响的思想层次,视个人的灵性力量(spiritual potency)是天生被赐予的,也就是说,有些人一出生就能有效地区别于平常人。
当然这个论调也有其不能被解释的地方。Suzanne Brenner在一篇讨论爪哇人对于性别与“自制”观念的文章中讨论了这所谓“灵性力量”的矛盾。爪哇人普遍认为男性地位比女性高,因为他们有较高的“自制力”(Self-control),这样的自制力构成一种优越于女性的灵性力量。然而作者在田野考察中却发现,女性在实际生活操作中,比男性有较高的自制力,她们也掌握家庭的经济主导权。虽然如此,女性在爪哇的社会地位依然低于男性,因为传统上认为她们没有具备男性的“灵性力量”。女性能在菜市场和人讨价还价,女性重视金钱(她们比男性更有生意头脑),女性不注重维护自己的灵性修养……这些都造成了男女在社会等级上受到不同的待遇。
领导人有“灵性力量”?
在红高棉的例子里,领导人就处在这种享有“灵性力量”的地位。在作者的考察中,柬埔寨的阶级制度是非常明显的,孩童在小学就被教育成必须对上级/长辈弯腰行礼,表达一种服从。维护自己的脸面,遵从“灵性力量”比自己高的领导,成了不容被怀疑的“传统”的一部分。Hinton分析的一个理由是,柬埔寨孩童在婴儿时期都受到长辈们的宠溺,但随著年龄渐长,或者家中其他兄弟姐妹的相继出现,这份被宠溺的感觉就被剥夺了。到了学校,大家都竞相向要争取荣誉,以弥补不再被注目的这种缺憾。
因此在课堂上每当老师们一问问题,总会看到每个小孩争先恐后地举手说“我!”、“我!”。Hinton把他对于这个课题的讨论定位为所谓的“结构式的荣誉竞赛”(structured honor competition)、“防卫式的荣誉竞赛”(defensive honor competition)及“进攻式的荣誉竞赛”(offensive honor competition)。“结构式”只是单纯向要和周遭人竞争以获得荣誉,“防卫式”则是当有人挑战自己的荣誉时,一定要付诸一些行动以挽回脸面(没有脸面,就没有自己的社会定位了)。家暴事件,就出在这一种“防卫式”的范围里。“进攻式”则是积极地从别人伸张把荣誉夺为己用,这类型常常出现在政治手段上。
作者接下来也用以上的文化模式分析了红高棉政权。研究“大屠杀行为”,也是我们了解人性的一种方式。即存的文化模式并不足以合理化暴力行为,我始终相信,无论多寡,人们总想有一定限度的抉择自由。问题就在于,大部分人,尤其是没有机会受教育的普遍大多数,又如何能够对自身境况进行深切的反思?社会并没有赋予他们掌控自身命运的机会,很多国家对弱势族群的关注仍然远远不够。城市人沦为资本主义社会里的赚钱机器,只关注一己利益,以满足自身无止境的欲望为生存原则。这当中,似乎有什么已经丧失了,而我们也很难再找回来时路。
记住,或是遗忘,有时候并不是一个容易回答的问题。提问者与回答者的地位如果对调,所得到的将会是不同维度的思考。历史事件让我们反思人性的复杂与多面,我们因此也能脱离狭隘的井中视角,用宏观与包容来触摸芸芸世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