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独有偶,一个星期两宗法庭裁决,都是在野党领袖胜诉。一是有关去年709净选盟集会,吉隆坡高庭裁决逮捕伊斯兰党副主席沙拉胡丁和玛夫兹,是错误行动;政府和警方分别赔偿7万令吉。另外是《马来西亚前锋报》涉及诽谤民主行动党全国主席卡巴星,指其反伊斯兰教,而被判必须赔卡巴星5万令吉。
许多人谈起这事会说,现在法官比较有勇气,更加公正办案。这个说法未必精准,但确实情况是看到了许多裁决,即使不利官方或执政当局,却都能获得合理审判。
前面所提的3宗案件,当然只是碰巧同时处理,而不是针对性的。实际上,这也只是错误的行为,获得了法庭纠正;事件本身的正当性,获得法庭伸张与维护。
例如沙拉胡丁和玛夫兹的案件,警方为了防止两人出席709集会,而预先采取逮捕行动。但是,法官认为事情还没发生,就预先进行逮捕,那是无法接受的。这显然说中了,众多人们内心所想。
司法公正攸关大众利益,以至国家前途,而备受重视。当司法机构努力加强效率、改善形象时,或者大小律政风云与变化,均会受到广泛关注,时刻追踪。
马来西亚司法界经历政治干预、利益挂钩行为的冲击。它的负面事件,以及背后牵涉的内情,造成许多民众对司法公正,曾经甚至是还有著不信任的看法。
比较近期事件有资深律师“林甘影片”风波;2008年的皇家委员会调查报告显示,林甘透过企业家及政治领袖,涉嫌操纵前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阿末法鲁斯的升迁。再远一点的是1988年司法危机;当时最高法院院长(现称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沙列阿巴斯,连同另5名法官遭革职,而首相马哈迪就明显卷入其中。
司法公正尽管长期备受议论,但仍然是民心所向,深有期许与付托。近几年来,客观环境出现正面的变化,司法机构努力重振威望,符合政府与广大民间意愿。
我们看到了什么改变吗?有的,今天人们感到“耳目一新”,尤其是法庭处理了许多敏感案件,态度更为积极、彰显司法公正,出现更多不同的审视角度。
大法官敦阿里芬今年中才接棒,他说,将会确保马来西亚司法机构与制度,处于卓越水平。尤其落实既定策略,在前面是限期速审新案;在后面则要追赶,清理累积的旧案。
或许正是这个行动所影响,我在12月的第一个星期,同时要上法庭为3宗诽谤案供证。其中一宗,法官竟然允许一方律师所请,急发传召书于傍晚7时许传到,要我第二天出庭。
我们尊重法官,这是维护司法的精神。但我这个亲身经历,却感觉到法官如果急著处理案件,也会忽略一些事项。比如说,谁是没有工作安排,而等著法官随传随到的呢?
司法机构重朔形象过程,必耗时日甚至偶有挫折,贯彻起来急躁不得。如果执行司法公正,却常干扰他人作息,这恐怕损伤维护司法本质,而节外生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