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陆税收局宣布,年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过50万令吉的商家,将暂时豁免实行电子发票。此外,年营业额介于100万至500万令吉的商家,其电子发票的推行日期展延至明年1月1日;至于年营业额低于100万令吉的商家,则展延至明年7月1日才开始落实。
消息一出,社交媒体一片哗然。
许多商家留言,早已按照当局原定时间表,自掏腰包升级系统、参加培训、聘请顾问,如今却发现一切努力付诸东流,苦不堪言。
政策调整本属正常。尤其当人民反馈显示政策难以执行时,政府愿意聆听民意并作出调整,理应值得肯定。然而,电子发票频频推迟,出现反复U转与沟通滞后,使得商家失去对政府的信任。电子发票是一项数码化改革,但若仔细观察,其执行方式却充满官僚旧思维,既缺乏务实节奏,也没有充分体察基层现实。
这一轮政策U转,最直接的受害者是早早投入资金准备的小型企业。他们为了不被罚款,宁可牺牲现金流也要升级软硬件,有些甚至花费数千令吉购买会计系统、报读课程、聘请外包团队,以为一切都要在指定日期上线。如今政策改口,商家们发现自己跑得太快,反而成了最大的输家。更有甚者,以为电子发票势在必行,便提前终止原有系统合约或调整经营模式,如今却被狠狠打脸。
除了金钱损失,商家对政府执行力的信心也正在动摇。不少人质疑,当初设下的时间表是否经过严谨研究?当局是否真了解微型与中小企业在转型过程中的技术门槛、操作负担与人力限制?若政策可以随意延期,那当初紧迫推动电子发票的理由又是什么?如此这般的反复,不但造成民间资源的浪费,也让政府的公信力逐渐削弱。
不少商家表示,在电子发票推出初期,就曾呼吁政府设定更宽松的门槛与分阶段落实机制。但当时政府的回应却是“已定时间表,不得展延”。有者甚至调侃,若民间可以对政府设定罚单,就如同政府对商家罚款一样,那或许决策者便不会如此轻易地推翻自己订下的规则。这类言论虽情绪化,却反映出小商家长久累积的不满。
此外,电子发票制度本身也并非没有问题。许多微型企业,尤其是由年长者经营的小生意,如茶室、杂货店、夜市摊位等,面对系统操作与数据上报的要求几乎是无能为力。有些甚至为此选择提早退休或结业。试问这样的改革,是否真正达到了提高税务透明度、推动国家数码化的初衷?
笔者并不反对电子发票制度的落实。事实上,数码化征税是全球趋势,也是国家财政改革的重要一环。然而,改革的节奏应建立在人民可接受的基础之上,而不是以政府随心所欲设定的时间为主轴。如果实行电子发票的基础建设不完善、宣传与培训不到位、软硬件配套不足,即使政策再好,也只会沦为一纸空谈,甚至引发更大反弹。
因此,电子发票不该朝令夕改,更不该在执行失败后才补救。任何的改革都必须前瞻性,脚踏实地。与其事后调整,政府应该在一开始就建立一套具包容性、弹性与反馈机制的推行模式,例如设立技术难度评估标准、分阶段实行、提供免费简化系统给小型商家,甚至由政府补贴部分培训与系统费用,以免让商家在政策转型中自负全部成本。
倘若每一次政策都得靠民怨来展延,政府的改革旗号也将一步步地被侵蚀。我们亟需建立一个稳定、可信、有参与感的经商环境,以免每一次政策出台后都陷入“先推后改、先乱后稳”的恶性循环。电子发票的初衷值得肯定,但其推行路径,必须汲取此次的教训,后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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