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严厉对付假新闻的散播。然而那些误引述假新闻的主席大人,道歉之余,又应该负起怎样的法律责任呢?
假新闻和爱看假新闻的人,其实是绝配。有爱看假新闻的,才有制造假新闻的市场。因为有其拥护者。而拥护假新闻的不一定就是在野党政治人物,或是唯恐天下不乱的反政府人物,有时候,为了支持本身的政治立场,为了拥护自己所支持的政府,支持者本身也会支持与拥护假新闻。
然而在对付假新闻使用者的待遇上就会有所不同,反对政府者一旦证实有罪,就会绳之以法。至于那些拥护政府者,坐在同一条船者,他们只是误用假新闻,是假新闻的误用者。道歉可以了事,害他们的是假新闻。假新闻害他们误用了。
因此,假新闻应该被对付。不是他们误用假新闻而应该被对付。况且他们还勇以道歉,站在真理的高位。
资讯发达,假新闻也发达。不单在大马,假新闻会涌现,国际社会更加如是。
假新闻的制造是为了利己方。应用假新闻可以利己,执政阵营的拥护者也会不小心“误用”的。因“假新闻”而互怼也是司空见惯的。用假新闻来故意抹黑对付对手,是假新闻的主要目的。
假新闻是谣言的最大出产地。假新闻是为了混淆视听。假新闻是为了制造假象,假新闻是为了破坏。为此所有不利执政地位和官方立场的都可以被视为假新闻。这样的假新闻的定位也为此具有其危害性。
任何的吹哨行为都会被视为假新闻。任何揭发不义,不公道,滥权贿赂等等行为的报导都会被判定为假新闻。这也是不当之处。
假新闻需要被证实。假新闻需要终止。然而不应当被终止的是言论的自由。把言论自由等同假新闻是不正确的。假新闻会让所欺骗的世界越来越难,需要治理,然而肯定不是以打压言论自由为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