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迹的维修和维护,确实不易。百分之百的完全保存,虽然接近理想的界定,一般上说,相当困难。折中之道,则是将之活化,既能有所缅怀,但是,同时继续应用空间。就算是那样,如何选择适合的活化元素,还是一道棘手的难题。
目前我们常见的个案,多是将之和旅游业挂钩。不少二战以前的传统建筑,因此陆陆续续改建为古色古香的小酒店。此外,也有不少用作独辟蹊径的餐饮、服装、精品和旅游之店铺。晚近也有会馆和社团,将原本的(旧)会所的全部,或者一部分空间,开辟为纪念个人或特定主题的文物馆。可是,空间尽管活化了;原有的古迹面貌,是否得以完全复原?
缺乏完善概念
显然的是,硬体仍是活化古迹的核心。然则,古迹之活化,不仅是在这些,同时攸关了人文的活动和记忆。可惜的是,随著大时代的不断推前和变迁,城市的生态遽然改变,生活的方式也大不一样了。然则,我们如何回复一门门手工主导的老行业?暂且不论技术传承的可能,一旦算计租金、成本、投足和收益,大家想必了解,何以时间逐步淘汰了人文的过去。
认识这点,大家也就不难理喻,何以活化之古迹,往往还是用在没有定价,不需统制的领域。唯有仰赖这些倍增的卖价所得,业主得以用作搀扶古迹的生机。反之,地点偏僻的街角,自然而然备受冷落。换句话说,活化古迹的倡导,虽然充分肯定了历史建筑物,根本的基础所在,还是城市经济学的作业:不能从中得利的,最终的下场,必然如此。游戏规则貌似残酷,但是谁又能够超越窠臼的桎梏呢?
犹糟的是,市政规划,还有一系列分破坏。当中的经典个案,有借用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75条文,促成古迹的焕然一新。除了新山(1999)和亚罗士打(2004)的“一街一色”,2009年也有计划准备为乔治市世界文化遗产区“上色”。
之所以反复出现这些层出不穷的个案,不是偶然的,而是反映了政令的方向以及官员的思维,对古迹的保护,其实没有完善之概念。结果,所有的古迹,要么,沦为贱民之地,尽被废置;要么,则是贵族化,离开人间越来越远。
(本文为2019年华教节特辑系列文章,由林连玉基金组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