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先后在报章(《星洲日报》,2015.12.4—庄智雅:厦大分校只是英文学院)及脸书上读到不同文章及短文,热烈讨论大学授课媒介语,进而谈及“南方大学学院是不是一所中文大学?”或“大学用甚么语言教学?”等问题。
基于本国民众有必要知道国家教育相关之法条的权利,笔者想从个人所参与的一项工程:为南方大学申办翻译文学硕士科的亲身经历,提供大马官方文献所传达的办学知识,并希望借此能够厘清一所大学的授课语言/教学媒介语到底为何。
首先,作为私立大学,南方大学学院的授课语言,并非近日报章或脸书上人们所硬套的“南方大学使用英文教学”或其中涉及大学主导语言为何之争,也和“使用英语教学为要与国际接轨”无关。
大马早已有英文教学
个人认为,上述“英语与与国际接轨”挂钩的说法只是表象而已,更是对本国教育片面理解所致,特别是那些因要“与国际接轨”而刻意放大英文的方便之想,只是对该语言的想当然尔。孰不知以英文作为与国际接轨之借口的,在某些国家也间接的使该语言成为矮化其它语言、方言文化的“正当”理由及借口。以语言作为归顺、驯化人民的工具,不同国家有不同做法,而有些国家(特别是新生代)是这样理解语文的:英文是主流,且是最适当不过的观点与潮流。
作为马来西亚人,理会国家政策与谈论大学授课语言,二者无法分开。按照国情,大马早已经有英文教学存在;就算在后殖民时期,英文也一直是在地性的议题,虽然有关此议题的辩论时而有轻有重,有起有落。故与其基于个人特殊的想望或主观情绪,或渴望一所大学的授课语言是甚么,或借题发挥而至终停于表象,莫如在谈大学教学语言之先,先与本国教育制度好好接轨,并做好心理准备,把一己之见及情绪建立在最基本的历史知识及教育政策史上,并积极寻求往前迈进的可能性。
职是,大马目前的处境是所有设在本国的大学,无论是公或私立大学,在大学里既有的课程或所申请任何新的课程,吾人应具备的基本常识是在高教部发出批准办理(新)课程的回复函件里,必定备有下述栏目:Bahasa Pengantar,即授课媒介语,该栏目的说明也因而决定了所申办科目在撰写论文时所使用的语言。例如,在南方大学申办的翻译文学硕士科的授课语言这一部份,高教部就明写了授课语言:马来西亚文及英文(Bahasa Pengantar:Bahasa Malaysiadan Bahasa Inggeris),然后列出所依据的教育法条(Subseksyen 41.4,Akta555)。值得注意的是这个“dan”(“及”)字,它可以被解读为“并没有限定单一语言作为授课语言”,而是两者皆是。
入乡随俗产生的后果
基于上述理解,近日报章或脸书上谓南方大学以英文教学(或以中文教学)的言论只是基于片面的知识,不但有误导性,也不符合国情。
值得一提的是,在高教部规定授课语言的大前提下,任何一所公私立大学所开办的中文系,会被允许有例外吗?其次,目前国内有哪一所大学或学院的中文系有遭到政府禁止,不能以中文来授课?至少,笔者服务的南方大学学院大学部的中文系,仍旧以华语文授课。
按照上述理解本地大学的处境,南方大学学院是不是一所中文大学呢?答案:应该是。这所私立大学学院是使用多语的学府:马来文系用马来语授课;中文系用华语授课;其它科系则用独特的大马英语授课;而硕士级以上的科系,按照高教部的批示,可以使用的有两种语言:马来文以及英文授课,而南方大学学院刚收到高教部所批准可以开办的翻译文学硕士科,清楚陈明可使用的是双语授课,就是一个新近实际的例子。
故那些已经鼓吹英语至上多年的国家的个体,特别是在本国工作的外国人(或已被自己政府所泛化的政治菁英),在发表任何关于大马教育课题及伟论时,对本国的教育的实际处境及局限须要有一些常识;所谓入乡认俗,不任意把在自己本国的“理想”及“标准”作为它国的标准,遂而产生胡乱移植的后果。
具备本国观照的最基本知识,提供正确的资讯,积极参与本国语言政策的辩论及转化,有其必要。幻想自己所喜欢的理由或约化所有可能性,然后把它硬套在别国的教育制度里,恐怕只会引来不必要的知识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