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前首相马哈迪在任时曾讲过一次“我国已是事实上的伊斯兰国”,便再没有人刻意挑起世俗国和伊斯兰国的辩论,而伊斯兰党将最终斗争目标改为“福利国”之后,也没有人再提及“伊斯兰国”。
没想到,首相署部长加米尔在宗教矛盾日益尖锐化的今天,竟然在下议院辩论环节时声称我国并不是世俗国,言词之中还暗示我国在历史上就是一个伊斯兰国家。
不用问阿桂,此时此刻挑起世俗国和伊斯兰国的争议,自是招致全国哗然,而由于他是在国会上发言,反应最大的,自是在场的国会议员。
行动党议员援引议会常规第36(12)条文要求将加米尔送交国会特权委员会处置,原是预料中事;马华最近的宗教敏感度特别强,见机而作也见惯不怪,意外的是,连主持会议的副议长罗纳建迪也认为兹事体大,加米尔有需要对有关言论作进一步解释。民间团体一般上没这么快热,大概几天之后便会有排山倒海的反应。
加米尔的历史并不及格,我国在二战之前还不是一个统一的国家,而是五州四府的统治者分别接受英国人的辅政和顾问,直到1948年初,马来亚联合邦成立后才算得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
在英国人间接和直接统治之下,五州四府以及马来亚联合邦绝不可能以伊斯兰法律为主,而是殖民地的民事法和刑事法高高在上。这种情况在独立后并没有多大改变,马来西亚成立后更加变不起来。若说英国人到槟城之前,五州四府是伊斯兰法律行使主权的地方,但有迹可寻的历史却告诉学生们,拜里米苏拉之前的马六甲王朝曾经独尊印度教,加米尔又有什么说法?
历史是过去了的事实,它只能让国人了解国家发展的过程并从中获取一定的教益,而国人在瞻望前程的时候也不能越过现在直奔前途。加米尔历史知识浅薄,固然未能以史为鉴,即使推及独立以来的史实,联邦宪法和君主立宪制都呈现了世俗国的形态,而国人,包括穆斯林也早已习惯于英国人留下的世俗普通法,否定它的存在岂不等于睁著眼睛说瞎话?
前首相马哈迪不在其位,已经不再弹唱“伊斯兰国”,他老人家现在主张一切照旧,不要去争论世俗国和伊斯兰国的是是非非。加米尔企图在理论上为伊斯兰刑事法和伊斯兰国清道,但否定世俗国的存在却很不科学,成为众矢之的算是活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