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运动员到底是网络自由,还是网络霸凌呢?
请先别霸凌我,请先详细看完全文。无独有偶,我这几个月的思考,包括了网络自由与网络霸凌之间该如何拿捏平衡。也因此,2024年2月24日及6月5日分别刊登了〈从网络霸凌谈素养〉及〈不平则鸣变公审〉。
有位朋友在脸书说,运动员和教师是被网络霸凌最严重的职业。我留言要求她加上评论员和专栏作者,因为这些年确实被骂得很多,文棍、笔棍、走狗……甚至连名字都被改成了“梁大便”。
在群组谈论网络霸凌这议题时,有位学术界朋友提到“网络人格变异”,意即有些人可能在网络上发展出有异于日常生活的人格,所以有些平时温文儒雅、道貌岸然的绅士,可能在网上有截然不同的表现。
事实上,“网络人格变异”(Online Disinhibition Effect)已是多年学术研究课题。心理学家约翰・苏勒(John Suler)还整理出产生网络人格变异的六大因素,包括分离性匿名(dissociative anonymity)、隐身性(invisibility)、非同步性(asynchronicity)、自我代入(solipsistic introjection)、分离性想像(dissociative imagination)及权威感的弱化(minimization of authority)。
简而言之,网络人格变异之所以出现,是因为一些人因以上的六大特点,让他们感到网上更少约束,能够更自由地表达自己,甚至是与平时大相迳庭的言行举止。不过,如是的“自由”,又有否建基于尊重、会否蚕食或剥夺其他人的自由呢?
这就是我们值得思考和深究的地方。这也是为何网络自由稍有不慎,就会变成网络霸凌的关键。网络自由并不是“我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当我们“自由”到发表充斥人身攻击、侮辱、歧视等负面的言论时,那就是“借自由之名,行霸凌之实”。
网络霸凌分类
根据曾丽萍、黄国富、杨洁和邓婉晴所著的《进击的网民:混乱世界中必修的媒体素养课》提到,网络霸凌的行为可分为言语霸凌和行为霸凌。言语霸凌包括诋毁、取笑、羞辱、威胁、中伤、毁谤他人等;行为霸凌则是排挤、骚扰、猥亵他人等。
“网络的言语霸凌具有非常大的伤害力,因为网民人数众多,其中又以陌生人居多。当恶意评论如排山倒海涌进,会对被霸凌者形成巨大压力。”在这种情况下,自以为的正义之士,可能变成了正义魔人而不自知,因为大家都忽略了星火亦可燎原。
网络本就是一把双面刃。归根结底,网络自由并非任意妄为,而是应在尊重他人和法规的情况下表达。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批评都是网络霸凌,毕竟网络自由本就该百花齐放,否则一味奉承和赞赏只会出现歌舞升平的假象。
或许,当我们提出批评时,该想想有否任何建设性批评,而不是一味的揶揄、谩骂和羞辱。只有在确保不伤害他人自由的基础上,网络自由才能真正实现其应有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