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的网络生态如今正掀起一阵妖风。不少行为怪诞、甚至低俗违法的网红盛行,把群众猎奇八卦的心理转化为可观的流量,从而套现实现经济利益。
过去,人们总是说“功成名就”,需要先为社会作出贡献,建立功业,名声才随之而来。反观,如今的现象是“名成利就”,网红们也不管名声好坏,只要先成名,自然就能从流量中赚取利益,仿佛是流量的投机者,吸引一大群的魑魅魍魉兴风作浪。
“In the future, everyone will be world-famous for 15 minutes.”是1968年美国当代艺术家Andy Warhol 在瑞典斯德哥尔摩的艺术展提出的口号。在网际网络尚未出现的上世纪六十年代,“15 minutes of fame”这一概念前瞻性地预测了今天的网红风貌。
这句口号里的15分钟定律,说明了一个事实:这一类的爆红昙花一现,并不持久,算是“一刹那光辉不代表永恒”。至少人们会长期为梁朝伟,刘德华的演艺才华买单,甚至缅怀已逝世的梅艳芳,张国荣,麦可杰逊,而对这些爆红的投机网红并不会如此,更多只是吃瓜看热闹。
有人归咎观众的品味和素质造就了这种荒诞的网红现象,说有什么样的市场就有怎么样的产品,还举证马来西亚人的年阅读量偏低,难以有更好的爱好打发时间,只能往这品味低俗的网红表演里消磨时间。这一说法并不全错,但也不全然正确。
人们闲暇时喜好娱乐,和听闻浏览猎奇八卦资讯的习性自古有之。恰恰网际网络和社交媒体的出现提供了这种渠道,放大增强 (amplify) 了这一方面的供需。社交媒体的演算法才可说是这一现象的始作俑者。网络世界推陈出新,可消费的内容也比以前更迭得更快。社交媒体本身并不产内容,为了保持竞争力,持续留住用户,它们的演算法就只能不断向内容提供户 (content creator) 压榨。商家或内容提供户在演算法的操纵下,面对不断下滑的触及率所产生的焦虑,也进一步把他们推向腥膻怪诞的内容,以此急速挽救所需的流量。
如同金钱无分对错,网络流量也无分对错。在金融市场里,一个人可以为追求快钱不断投机,即使面临破产的高风险也在所不惜;也可以如同实业公司,理智扎实地管理,注重基本面的长期成长。在大马的网络世界里,除了投机的怪诞魍红,也有一部分用心经营内容的网红。例如,辩论员出身的Lucas卢卡斯,通过辩论逻辑技巧,风趣幽默分享时事课题,吸引了大量关注者;提倡家庭价值的Bryson Lew刘铠翔,以温馨感人的家庭短片赢得观众喜爱;来自槟城的阿宏,不仅推荐美食,还通过《天使厨房》项目帮助遇困小贩,获得了广泛的社会认可。
说到底,要成为一条装大便的粉肠,还是让人果腹的肠粉,或要成为一个喧哗怪诞的魍红,还是长期为社会提供价值的网红,都是个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