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已经向总检察署提呈草案,提议将强制教育从目前的6年延长至11年,以确保学生完成中学教育。
教育部的出发点是为了学生著想,因为在高等教育普遍化的社会里,没有中学文凭很难找到工作,即使有工作也只能领取微薄薪水,对学生的生活和未来都缺乏保障。
不过,教育部应在条例实行前探讨学生辍学原因,包括检讨课程内容、教学方式、学校环境等是否需要改善,以便从各角度对症下药,并确保没有忽略学生的需求。
其实,不是每名学生都适合学术为重的课程内容,尤其那些语文及书写掌握能力弱的学生并无法跟上进度,继续呆到中五只是白白浪费他们的时间。
这些学生可能会在百般无聊下逃学,或在课堂上捣蛋、打瞌睡等,影响其他学生的学习,强制他们完成中五教育不过是形式上的意义而已。
教育部应重新检视课程内容,并拟定策略教导那些学术表现弱的学生,比如在学校设置手艺班或技职课,以此鼓励他们继续留在学校上课,让他们在中五毕业后能够凭借技能投入社会工作。
法律效力
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父母或监护人必须让孩子完成6年的小学教育,违例者一旦被控且罪名成立,将面对5000令吉以下罚款或6个月以下监禁。
若新法案通过,那些没有让孩子完成中学教育的父母是否会受到惩罚呢?教育部长法迪娜并没有给予明确解答,仅说“不至于到(加强执法和提控违例者)那种程度,但(新法令)仍有法律效力”。
法律的确能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这恐怕只是表象,反之隐藏在法律底下的问题将会不断地上演,比如在学校发生的性骚扰、霸凌、种族歧视等事件,也是构成受害者不敢上学的因素,强制受害者上学可能会对他们造成更大伤害。
更甚的是,有些学校为了校誉故意掩盖问题,让学校成为霸凌的温床,所以教育部应设法挖掘及解决问题,让学校成为一个安全和快乐的学习场所。
家庭经济拮据也使一些学生被迫辍学工作帮补家用。虽然政府不时发放援助金予低收入(B40)群体,但这并无法协助他们脱离贫困,尤其是那些拥有多名小孩的家庭。即使教育部惩罚父母又如何?因为他们并没有能力缴付罚款,若坐牢的话更加剧家庭经济问题。
强制教育是为了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机会,但在实行时千万不可抱著只为了让学生读到中五的心态,而是要思考中五教育对学生的价值和意义是什么,同时改善教育体系的弊端,这才是教育部应抱持的原则与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