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文摘有这样一则幽默小品。法官对窃贼说:“有四个人亲眼看到你行窃,你怎么还说自己无辜?”窃贼答道:“不过我也可以提出成千上万没看到我犯案的人。”
控告一个人有罪,有人证比没有人证好,而有人证的条件之下,越多人证越好。人证的重要在于,他们能提供有关窃贼干案时的信息,帮助法官审案。但“没有看见窃贼犯案的人”,因为提供不了有用的讯息,无助于案件的调查和审讯,因此再多的“不是人证”也不能算数。
我国第15届全国大选结果出炉,出现一个大家选前料想不到的状况,没有任何阵营赢得过半国席,主要的希盟和国盟赢得的议席数量相差不多,前者82,后者73,人称这是悬峙国会。这种情况之下,很快传出国盟和砂盟、沙盟等会谈合组政府、慕尤丁即将宣誓任相等的消息。另一边厢,行动党成了他党和一些中选议员不愿和希盟组成联合政府的理由,但行动党却是希盟的一个主要政党,因此希盟要和其他政党或联盟合组政府,给人难而无望的感觉。
支持希盟的人开始焦急,上一届希盟政府被人偷了去,这一届赢了最多的国席,难道布城又要给人捷足先登?这到底是什么道理?
的确,用“捷足先登”没有错,选举结果出炉后,慕尤丁联系砂盟主席阿邦佐哈里、声称已掌握足够国席任相、即将宣誓任相等等之动作,不只多,而且快。
慕尤丁快,民间支持希盟的是急,急死了。人权律师西蒂卡欣在TikTok发声说,政党(或联盟)输了却能通过合作组成政府,那么人民出来投票还有什么用呢。这提问你认真去想一想,好过一直去追踪最新进展。法官审案需寻找证人,如果证人说的“我认得是他干的案”比众多“不是证人”说的“我没看见他干案”还不足以为信,那为什么还要费力去找证人呢?人民去投票,一心想的是要谁领导国家,所钟意的人选、政党成功脱颖而出后却上不了位,人民能不质疑自己投票的意义吗?
自喜来登行动以来,我国换过两次首相。国家元首两次都从获得最多国会议员支持的人选中委任首相,首先是慕尤丁,之后是沙比里。遴选过程中,国家元首都先要求各政党提呈名单,从中找出最受支持的一位。这一次出现胶著选举成绩后,焦点很快又转到皇宫上,元首又一次要求呈名单。只是,前两次呈的名单是在政府垮台之后,这一次是在选举之后,两者有别,希望元首能著重这点区别。
如果这一次还是让慕尤丁任了相,人民难免感觉自己在投票时心里“要某人某党某联盟领导国家”的意愿被否定掉。去投票是人民在参与民主选举过程,选举成绩出来后立马转由议员登场发挥,竟然能玩至没赢得多数议席的政党也能联合起来击垮赢得更多议席的政党,这显然不是排长龙投票的老百姓的一个良好民主体验。
四名律师公会前主席安美嘉、杨映波、梁肇福和拉古纳发表联署文告,主张国家元首应优先邀请议席最多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组织政府,然后再由该政党寻求其他政党的加入,以凑足议席,在国会成为大多数。这是个好主意,至少好在以下两点,一、让选后出现悬峙国会时保证起个尘埃若定的效果,其他获较少议席的政党这时想的不是赶快站在一起霸凌甚至取代获最多议席的政党,而是接受落败的事实之下考虑要不要争取机会毛遂自荐或接受邀请一起组织政府;二、让积极投票的老百姓充分感觉到自己手中的一票是被肯定的,尤其是那些投选最后获得最多议席的政党的选民。
在大家都不客气的政坛中,“组政优先权”这样美好的概念要实行不容易。唯一能让它马上起作用的,唯有国家元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