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的分类,国际社会早有连篇累牍,钜细靡遗的既定标准。举例言之,始自1958年联合国制定的ISIC指南,辗转修订,2008年已有第四版。遵此版次,每个行业,由A而U逐一划分;往下再以四个位数详细编码,以便识别和管理。
本国的部门,除了国家工业局(SIRIM)自成一套系统;各个部门,也有自己的圭臬。财政部、贸工部、城市规划局乃至地方政府不同的单位,按照不同的需要和界定,皆有本身的编制,用作做事的指引。
不幸的是,这么一来,系统和系统之间,自然出现大相迳庭的灰色地带。那么,不论哪个方案,往往随之出现晦涩之争。认识这点,自可明白疫情之后的行管令颁布以来,各行各业为了争取开门营业,而陷入不知去向的乱象百出。
之所以这样,缘由有三。一是定义的模糊:立法、行政和执法,各有迥然不同的说辞。二、个别行业,需要经历多个部门重重叠叠的批示,才能顺利开业。三、不论内容,还是尺度,总是一夜转圜,戛然而止,无所适从。
面向前所唯有的新冠病毒的逞凶肆虐,仓促之间,国家机关的运作遽然陷入瘫痪,既可理解,亦需谅解。但是,经历了长达接近20个月的,多种名目的管制令下,仍然不能及时理清紧急的变易所需,确实耐人寻味。
正因这样,两岸的开业、修业和复工的磨蹭拉扯,一再轮回。货物的递送,服务的交易,应该怎么处理,自然也没有定论。最终,不管人流,或是物流,各方都无所适从,唯有继续登陆申请。
犹为不幸,网络的宽频,毕竟不足应付载量所需。大量涌入的商人,经过n个小时的折腾,很多还是只能尝到闭门羹。到了MCO 3.0,沉痾宿疾,仍然一如既往,兜兜转转。
既见此景,难以理解,贸工部何以不能从中汲取教训,参照详列分级的生意项目,提前按章处理所许可的营业模式?若能如此,一旦政策变动,自可第一时间据此令下,立马调定关键领域,何致重蹈MITI的覆辙?
系统的分类,本来的旨意所在,不正是为了方便旗下组织的统筹?部门何以不能顺应用之,乃至三番几次劳民伤神,重复同样的不知所云?由此可见,官僚体系的作业思虑所在,确实不可思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