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在其自传《我的故事:旷野中的正义》中有一节描述他在1987年萌生离开马来西亚的念头。因为在1987年10月27日政府援引内安令,展开“茅草行动”,在全国逮捕百余名精英分子和政界领袖,其中有很多被捕者是他所认识的。他说:“我对马来西亚的前景感到沮丧,我无法相信,民主空间被缩减了许多。”
接著在1988年5月,又发生司法危机,联邦法院院长敦沙烈阿巴斯被革职,旋后又发生法院中5名大法官也被停职接受调查。他们被指控企图为敦沙烈阿巴斯翻案。汤米因为不能忍受司法制度受到如此的大冲击而感到心灰意冷。
这也加速了汤米举家移民加拿大的步伐。他是在1988年11月30离开吉隆坡,选择定居在温哥华,直到1991年因其父母不习惯加拿大的生活,才举家回到马来西亚。
巧合的是,敦沙烈阿巴斯在今年1月17日逝世,这两位人物都因为政治做出了牺牲。
敦沙烈阿巴斯(1929-2021)的后半生充满了挑战与挫折,主要是与马哈迪纠缠不清。也难怪汤米说,前首相敦马是一个复杂的人,尽管自己曾经与他单独会面50次,仍然读不懂他。他也形容敦马是一个神秘的政治人物,有时离开底线,批评一些马来支持者。
敦沙烈阿巴斯,毕业自英国,从1969年到1979年任律政司(Solicitor General)。而后升任联邦法院法官。四年之后,又再提升为马来亚大法官。在1984年后,他成为联邦法院院长。1985年1月,政府取消可上诉到英伦枢密院的条文,也就将联邦法院易名为“最高法院”。但在1994年,最高法院又再更名回联邦法院。
在1987年的巫统AB队党争中,事件被带上法庭,随后在1988年巫统更被法院宣判为非法组织。但马哈迪派不上诉,而另行注册“新巫统”(UMNO Bharu),于2月13日取得注册。与此同时,东姑拉沙里也申请注册“马来西亚巫统”(UMNO Malaysia),结果申请被驳回。
司法与政治挂钩
之后,东姑拉沙里决定将案件进行上诉,希望可以让原巫统“重生”。因此,联邦法院院长敦沙烈阿巴斯订在在1988年6月13日聆审上诉案,这是史无前例地订下九司会审,政治角力也从政坛转向司法领域。
然而,马哈迪先在5月27日召见敦沙烈阿巴斯,促请后者辞职,因为敦沙烈阿巴斯私下致函国家元首和各州统治者,投诉马哈迪干涉司法,“以下犯上”,同时也指其在审理巫统案件中有偏见。敦沙烈阿巴斯先是同意,之后了解一旦其辞职,也将涉及追溯其之前对巫统案件的判决时,他拒绝辞职。马哈迪于是在同一天致函院长,表明他已被终止职务,从5月26日起生效。
随后,按照宪法规定,设立调查庭调查院长之失误与过错。另一方面,敦沙烈阿巴斯则向苏莱曼法官接触,要求开庭审理其上诉案。结果共有5位大法官(旺苏莱曼、佘锦成、莫哈末阿兹敏卡玛鲁丁、尤索夫阿布卡迪及韩沙)发出禁制令,阻止调查庭开庭审院长。
不料,在7月6日,身为代院长的阿都哈密向元首建议,暂终止这5位大法官职务。于是政府又成立另一个调查庭。调查结果,旺苏莱曼及佘锦成被革职。接著,在1989年的8月6日有关案件进入尾声,敦沙烈阿巴斯正式被革职;而B队的上诉案也在8月8日被驳回。换言之,东姑拉沙里的司法斗争败下阵来。
无论如何,1988年已成为我国司法界的冬天。此后司法也不可避免在有必要的时候与政治挂上钩。正如汤米对过往发生的事件有所不满和失落,也是与政治挂钩。因此从敦沙烈阿巴斯的丢官到汤米的辞官,如果不是政治已走进司法,哪又是什么?
两人先后都碰上马哈迪,结局有些不一样。但总的来说:政治正确是永远的;正义至上是一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