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来西亚中文界常有用词不当之事,例如向来搞不懂“种族”和“族群”的差别,两者所定义的范畴截然不同,所泛指的意涵就各有所取。同样的情形,媒体、论者和大众常把“党”、“派”混为一谈,“跨党派协商”、“跨党派合作”、“跨党派委员会”,诸如名词滥于世面,在新冠疫情恶化与政治局势阴晴不定的当下更为泛滥,然而,党和派其实是不同的存在。
研究政党政治的学者萨托利(Giovanni Sartori)在《政党与政党制度》的第一章,开宗明义叙述党、派之别。按照萨托利之说,“派系”(faction)先于政党(party),早在罗马时代就已出现。
对于派系和政党的区分,西方思想界为此进行过长时间论争,得出的结果是:派系常是令人可恶的(伏尔泰)、派系利益是个人分歧的附庸(博凌布洛克)、派系颠覆政府(休谟)、派系是卑鄙地为个人地位和利益争夺(柏克)、派系是国王的人马(马基维利)、派系是共同情感或利益结合的方程式(麦迪逊),毋庸置疑,派系是负面、丑陋、私欲的代名词。
而大部分西方思想家也将政党当成是派系的延伸,不是将“党派”混为一谈,就是把政党看成是“比派系好一些”,惟他们也未能为派系与政党做一个明确界说。
对于政党的定义,萨托利使用多元主义(Pluralism)的途径解释之。所谓多元主义,以政治角度来说乃多个相互独立、互不包含的多个团体同时存在,依循该脉络进一步论述政党,则“政党”为信仰多元主义价值的政治组织,即承认异己同时存在的制度性组织。
派系与大众利益不相干
萨托利在书中进一步谈及对政党的界定:第一,政党不是派系,派系是为一己之利不择手段的非建制力量,政党是遵循程序和接受规范追求私利的制度性组织,惟政党有派系的原型,派系是政党衰微、恶化的结果;第二,政党代表全体人民中的部分声音;第三,政党有表达偏好和代表利益的功能,其功能兼具将偏好、利益转为公共政策的压力。
政党内部也有派系,但是这些派系纷扰都是党内之事,与普罗大众的利益毫无相干,例如,行动党的“天兵派”与地方派对峙均无关“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早前公正党内部爆发安华、阿兹敏的两派人马隔空交锋并不是大众利益的延伸;马哈迪与姑里在1987年的A、B派之争也纯然是巫统派阀权的厮杀。
回归正题,若就“党派”二合一使用必须有“派”的前提,如目前国会代议士中,自称“斗士党”的敦马阵营,青年党的赛沙迪,他们都有“党”之名支配他们的身份。仅有马智礼属无党籍身份,惟马智礼在国会议事期间有明显倾向安华的立场。
此外,即便巫统深陷倒慕、挺慕之乱,在绊倒首相慕尤丁最佳时刻的2021年财政预算案环节中,仍让路财案通关“保慕”,旗下国会议员也保留巫统党籍的身份,东姑拉沙里也只是缺席财案三读,至于阿末嘉兹兰、纳兹里撤回对慕尤丁支持的声明是在国会殿堂以外亮牌,显然没有任何有公信力的证据证明三人真心倒幕。
进言之,目前大马国会就只有“政党”的存在,强势的党意依旧架设在每个民选代议士的脖子上,自然就没有任何民选代议士组织时宜性、策略性、松散的跨党籍联盟,也没有独立于现有政党或联盟之外,以及为己利在国会违抗党意的“派系”存在,要说“跨党派”不如直接指称“跨党”合作更为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