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份马大一名学生针对受到校内副教授等级的老师性骚扰,投诉学校后一年馀仍未见学校采取任何行动,愤而向警方投报,希望透过司法取得公道,警方也随即用刑事法典第354(非礼)条文进行调查。
只是数天前后续消息竟然是副检察司以马大已经对相关涉案人员进行惩处,所以撤销相关控状,全案终结。结案消息传出,引起大家的错愕,原来只要学校惩处,即使涉及刑事的相关案件也可以不需要被起诉?不仅如此,涉案的相关副教授更已经退休享受退休金的长粮待遇。
我不是法律专业,相关消息也是从各大媒体中获得,根据媒体的报导,即使是刑事案件,只要学校或是相关单位进行惩处后,检察司就可以不起诉。借助此案例,未来在学校内所有一切的犯罪,包括斗殴、杀人、亏吞公款、强暴等等的刑事案件,是不是只要学校已经完成校内的惩处程式,就等同于所有法律责任也不再需要承担?
助长犯罪与私刑
如果上述逻辑成立,那我们还如何教导孩子们要相信法律?过去每次有身边的亲友面对各种失窃、攫夺或是需要警方介入的事件时,总有人会说报警没用,只要人没事的话,也不需要找警方,因为不可能破案,也不会有什么改变。
这是一种消极的态度,也因为这种态度,最终会造成两个可能,第一个是助长了犯罪者的侥幸心理,反正受害者只会自叹倒楣,不会有进一步的动作,也不会有法律制裁的可能,犯罪一方根本就没有任何心理压力,最终结果就是造成更多受害者,等到事情最后爆发,社会各界才懂得哗然。
另一个可能就是会造成人们私底下对犯罪者的报复,今天我们在网络上看到各种嫌犯被逮到后,都会被民众拳打脚踢,全身体无完肤,却不知道对嫌犯人身造成伤害本身就是犯上了伤害罪,万一打死人更是误杀,甚至谋杀罪,这都是我们不乐见的结果。
或许这件事不是我们在媒体看到的那么简单,还需要相关主管单位对外详加说明,为大家解惑,否则在民众心中留下一个大疑问,造成大家对司法制度的不信任,让仰赖法律运行的社会共识崩溃,对整个社会,甚至是整个国家都是一个无法承受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