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一周,一些病人自私无知的所作所为时有所闻:怀孕的护士因病人的隐瞒而需隔离、孕妇产后发高烧才坦承自己与确诊的父亲同住一屋檐下,致使医院需全面关闭消毒两天、处于隔离期的疑似病患,在隔离期间私自离开隔离病房去祈祷......
看了这些新闻,相信大部分的我们都会感到非常愤慨:为何他们可以那么自私和无知?为何他们不能坦白相向,而有所隐瞒?为何他们要陷医护人员入险境呢?
尤其是现在的确诊病例每日愈增,前线医务人员很多经已处于几近消耗崩溃的边缘、医疗物资已非常短缺的情况下,这些自私无知的人,只会增加医护人员的心理负担,更遑论一些医护人员因此而需被暂时隔离,让原本就已紧绌的人力资源更形见绌。
隐瞒资料可被控
难道面对这些的自私人士,我们只能一而再再而三的“听天由命”吗?实际上,大马《1988年传染病控制预防法令》,已清楚阐明公众不得对医护人员和执法人员有所隐瞒。
根据《1988年传染病控制预防法令》,第10条文(需要告知传染疾病的资料)、第11条文(宣布传染疾病疫区)、第12条文(被传染者不得作出散播疾病的事),以及第14条文(隔离患者与疑似患者)等,其实都赋予政府足够的权利去执法。
遗憾的是,政府迄今并未采取任何适当的法律行动来保护医护人员,将任何对医护人员有所欺瞒或隐瞒资料者提控上庭。当然,对于已确诊的患者,我们应以治疗为先,但是政府应当让大家都知道:只要有所隐瞒或提供不正确资料,一旦病愈依然需负上法律责任,无一例外。
政府未善用法律
至于尚未向各州卫生局“自首”的大城堡宣教集会出席者,虽说严厉执法只会让非法移民或冥顽不灵者躲起来,但其实自3月9日卫生部首度呼吁参与集会者出来检测,迄今已整整两周过去了,为何他们仍然不愿出来呢?
在此事上,政府应该赋予明确的宽赦期,列明只要在几月几日之前向当局自首的人士,即能享有免控的特权。在限期后仍然冥顽不灵者,则需面对法律责任。否则,如此无限期的等待与纵容,只会引发更严重的社区爆发!
乱世应当用重典。最令人遗憾,正是政府的优柔寡断,也没有善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无法提供医护人员足够的保护网,才把他们推向更严峻危险的处境。
前线医护人员同样也有担心他们的家人朋友,既然前线医护人员守护我们和国家,我们就应当保护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