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球最大穆斯林国家的印尼,刚在9月修改婚姻法,将女性的法定结婚年龄提高三岁至19岁。
以前,只要父母提出要求,16岁以下的女孩就可以结婚。根据印尼政府的统计,印尼有1/4女性早在18岁之前结婚。因此,印尼修改婚姻法的此举,被视为穆斯林国家打击童婚的最新举动。
反观大马,就算朝野政党位置对调了,存在已久的童婚情况依然在原地踏步。据媒体报道,大马还有7个州属反对把穆斯林的结婚年龄提高到18岁,分别是砂拉越、彭亨、登嘉楼、玻璃市、森美兰、吉打和吉兰丹。
童婚法存灰色地带
众所周知,大马存在两套婚姻法,即非穆斯林的18岁,而穆斯林男女则分别是18岁和16岁。惟,未成年者也能合法结婚,非穆斯林只要获得州首长或大臣的批准,穆斯林则要获得伊斯兰法庭的批准,这无疑成了童婚法律的灰色地带。
不要以为童婚只存在于穆斯林,其实非穆斯林男子迎娶少女为妻的的记录亦有数千宗!《星报》曾报道槟城研究院的一项报告,2005至2015年期间,我国共有1万零240名穆斯林申请童婚,而从2000年至2014年这14年内,非穆斯林男子迎娶年龄介于16至18岁少女的申请也有7719例。
此数据乃取自于槟城研究院政治研究分析师黄国兴的《大马儿童婚姻:现实、抵抗与追索》报告。他提到,“伊教法官往往是从童婚家庭的经济情况做考量,却忽略了童婚对未成年者将造成的伤害,包括他们对人生的选择权,在无形中被抹杀。在面对家属情绪鼓动时,法官必须更谨慎思考,如何保障孩童的未来。”
实际上,非穆斯林的情况不也是一样吗?当然,官方并没有实际数据显示多少童婚是因为偷吃禁果,抑或少女被性侵而被迫结婚;但我们不可否认的是,现实里确有童婚是基于家丑不可外扬的情况下而发生的。
在大马,性交或结婚合法年龄是不一致的,只要和16以下少女发生性关系皆属强奸。因此,不管该少女自愿与否,强奸者都必须被惩罚。不过,“婚内强奸”(Marital Rape)却不算犯法,这也成了一些人与少女发生性关系后脱罪的最大漏洞。
儿童之声(VoC)联合创始人沙米拉‧西卡兰受访时曾提到,“我们应该专注于停止青少年怀孕,因为我们不想强迫孩子结婚。”
因此,若要减少童婚,灌输正确的性教育、修改婚姻法,以及纠正人民对性侵罪非家丑而是刑事罪的观念,是需要多管齐下并行的,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