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日前在元朗地区爆发疑似牵涉黑帮分子的无差别攻击,在国内各大社交网站上也看到华社不少人是拍手叫好,其中一种论述是既然国家无法制止那些反送中的暴民,那黑帮来教育也是一个方法,看那些不知好歹的年轻人还敢不敢勾结外国势力,反自己祖国。看到这种言论,内心是充满沮丧的,当国家无法用正当程式来达到想要的目的时,就是这种地痞流氓出马的时候。
在马来西亚过去的社会运动圈子内也长期面对著类似的暴力,从吉隆玻蕉赖皇冠城反收费站运动、大专生学运、净选盟大集会等,都可以看到各式各样的暴徒,有的更打著亲执政党非政府组织的名号在狐假虎威,却也同样没看到执法单位在执行该有的勤务。当时我们都在谴责相关暴力,今天却反过来支持这种藐视法制的暴力,作为一个老师,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跟下一代说明这种价值观的矛盾。
两方权力并不对等
今天我们的社会弥漫一种只要正义,暴力没有问题的言论,从教师体罚到香港反送中运动的黑帮动员,只要能够符合心中所谓的正义,就似乎有执行暴力的正当性。
以体罚事件来说,学校场域中的师生权力本来就不对等,而在学校就是一个让学生能够犯错以及改过的场合,老师则是该有某种程度的专业,以及执行上的规范,而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你可以采取任何手段来教导孩子,但只要踩过线,就必须要面对该有的责任与制裁。
很无奈的是,大家似乎仍然支持施暴的一方,只要老师立意没问题,鞭打也能够接受。而这种论述,正好凸显整个社会仍未拥有基本法制的精神。今天在网络上所谓的正义,并没有一套客观与科学的标准,也经不起考验与辩证。
正义不能为私刑正名
纵观各种社会案件,小偷、色魔等都该打,杀人犯更是人人得以诛之,只是该打就能够打?得以诛之就任何人都可以去捅他一刀?从人性的角度来说是,从法制的角度来说却不是。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必须要以法制系统为行为的基本标准,网络上常有小偷被逮,民众对其拳打脚踢的影片,但事实上是没有人有权力对他动手施暴,他犯法自有法来制,如果真的对他施暴,那施暴者也必须要面对法律的制裁。因此正义从来都不能够用自己的标准来衡量,国家早已有一套能够通用于各种情况的标准程式,任何人都需要依循这种标准来获得其所追求的正义。
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我必须要传授最基本的法制精神,我明白同为前线教育工作者的老师在教学工作中面对的压力,但我也必须要谴责用教育为名的暴力。
同样,我同情香港特区政府面对的压力,也支持民众在自己的权益上发声,但我并不能认同今天各种形式的暴力,尤其是对掌握政治与执法权力的一方,更是强烈谴责,因为如果执政者没有办法保住人民对生活土地的信心,如何安居怎么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