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的设计,目的所在,乃是旨在解决问题,平衡业者和公共的利益。如果做到这些,市场各方自然起立欢迎,掌声如雷。反之,万一听闻新策之发布,大家始终心存狐疑,继续观望;甚至导致年轻人的选票集体一起转身,这说明了什么?
不幸的是,电召车司机的公共交通执照培训课程,正是如此。由此可见,交通部显然搞不清楚状况,不能理解一大部分的电召车司机,皆属业余兼职,有者甚至只是玩票;就算他们乃是全职,不知部长可知思虑他们的生计成本?
课程所需200令吉,一个电召车司机需要兜兜转转几个小时,才有这等收入?而且,人在6个小时的培训课程,一分钱也不能挣了。想到这些,谁愿意马上报名?何况,这个国家的政策U转的速度,犹如四川变脸的一瞬间……
前后算计,怎么办呢?《东方日报》记者王蓉的报道开笔,立刻说出此事变数处处,倘若条规刁难,不排除或将转行,另谋高就,另做打算。要是这样,可见培训课程前功尽弃,白忙一场。
犹为困惑,乃是课程的出现,确实耐人寻味。一般而言,培训的用意嘛,是在投入职场之前。如果已经身在前线,表现称职,何以还要继续回到学校的起跑线,重读ABC?
不就是开车嘛,需要6个小时的磨磨蹭蹭?不知课程之教学范畴何在?如何接客,怎么收钱,流程和系统都有了,交通部大可不需重复了。客户投诉,不但标准作业完善,乘客的星级评分,亦是参考。
待客的礼貌、国家的法律,交通的规则,部分已是课本的教材,生活的常识。意外的投报,保险之索偿,不但公司既有指南,也有专人代劳。那么,漫长的6个小时培训课程,难道只是要提醒前救护车司机,红灯了要马上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