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蝙蝠侠:黑暗骑士》其中一个情节描绘小丑挟持两艘游船,一艘载满普通市民,另一艘则载满囚犯。小丑威胁两艘船上的人午夜12点正就会引爆两艘船,但是谁先通过遥控器引爆对方的船只就能活命。最后,两艘船的人因为良心未泯,拒绝引爆炸弹杀死对方。
当然,以上电影情节纯属虚构。不过,有关情节带有正面的讯息和价值观。
两艘船载著两个完全不同身份、阶级、地位和背景的人,一边是普通良好的市民,另一边则是因罪入狱的囚犯。当小丑威胁谁先引爆谁就活命时,这两艘船的立场完全是对立的。普通市民一定心想对面的囚犯因为作恶多端,必定会先引爆炸弹,而必须先比囚犯快一步引爆。囚犯则认为对面的普通市民必会杀了囚犯,因为囚犯乃社会的寄生虫,其生命“不值钱”。为了保命,囚犯也必须先下手为强。攸关生死,这是对人性的严峻考验。
尽管两艘船要杀死对方的民意甚高,但两艘船上各有小部分人均认为不可剥夺其他人的生命,人命也无法通过民意投票解决问题,而说服大家放弃杀死对方的念头。踏入午夜十二点正两艘船的人皆不引爆对方炸弹,最后两艘船的人获得胜利,小丑的计划失败了。
回到我国最近闹得热哄哄的废除死刑议题。大多数的民众非常反对废除死刑,指责政府尊重囚犯的人权,却不尊重民意,有者甚至呼吁公投。无可否认,公投是由全体人民投票,是最接近民意的方法。没错,一些议题是可以公投的,比如国外的一些独立公投、核电公投和入欧脱欧公投等。
不过,死刑涉及基本人权,人权从来不是由民意决定的。比如自由言论可以公投吗?我们可以通过公投剥夺某人某群体的生命权和财产权吗?因此,不是所有议题可以公投,涉及人权与自由更不可以。
也有论者质疑我国还没有准备好废除死刑,因此为何如此“迫不及待”要废除死刑。我国政府也多次声称没有准备好废除宪法第153条文(保护马来人和其他土著特权),那么政府可以不尊重非马来人的平等权利,进而尊重大多数赞成宪法第153条文的民意吗?由此可见,死刑或不平等的议题,并不能以公投解决。我们必须站在维护人权、平权与自由的角度切入,方能使社会更成熟、进步和民主。
相信很多人认同“死不能解决问题”,另一边厢却支持国家杀人。在支持死刑议题里隐约看见“报复心态”和“暴力种子”。难道我们要以杀人的方式来教育下一代,杀人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