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粹主义是个很难定义的词,简易而言即可被诠释为政治精英利用“人民”,甚至代表他们说话,因为在他们确信自己代表和自比为“人民”,不管其是否存有更深层的政治议程。
民粹政治在我国大行其道,是否须怪罪选民的不理智和狂热,其实则不然,毕竟这是代议式民主必经的现象:煽起民众才能赢取选票,而政党的最终目的是执政,不是请客吃饭。
然而,民粹模式启动之后则一发不可收拾,民粹政客不仅要“代表”人民,甚至骑劫代议“民主”,全盘扭曲了“公民”的定义,以便充作他们政治竞技的马前卒和牺牲品,然而最终陪葬的,将是自身的家国与民主的命运。
想当然尔,我国的执政党腐败不堪,激起了国人的不满,故而引发了两场政治海啸,为我国实现了盼望已久的两线制。在野党制衡执政党的同时,也高举“改朝换代”的大旗,意图透过民意来更替政权,许我国一个恢复正常民主程序的愿望。
民众深陷政治狂热
只是,国人盼到的不是正常,而是反常的政治相对主义,即你死我活、非我即敌、我即一切的龌龊局面。国人由于对现实政权的不满,于是将希望全盘寄托于在野党,往往使得在野党持宠而娇、妄自菲薄,反而制造出了完全类似的怪胎,更使明眼人开始陷入迷茫,一般民众更是深陷政治狂热,全然模糊了视线,成了政治精英的工具,任由摆布。
不妨参照一番,这边厢,执政党领袖说近期两场补选的结果,视为自己“公投”的胜利,沾沾自喜地认为人民再度信任该党政权,甚至还被广泛传播为是权威与领导的象征。另一边厢,在野党领袖面临滥权风波,不仅将人民扯进去,还透过政治活动与募款等来验证其势力,甚至不感害臊地认为其地位是民选的。
可谁都知道,我国奉行英国西敏寺代议制度,由胜出的议会多数党领袖出任政府首脑;因此,任何一方的政府首脑都是“党选”的,没必要危言耸听、自卖自夸。
民粹的源由不是坏词,民主的原则即主权在民、尊重人民意愿,再正确不过。然而经过延伸与变化,民粹主义成为了政客操弄民意的代名词,将“正义”独揽自身、凸显自己英明神武,把政敌斗臭斗烂、在所不惜。
国人应当坐下来思考一番,诸如此类比烂政治,能使我国迈向更美好的前程,抑或愈演愈烈、万劫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