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在西马州属绕了一圈。从关丹搭顺风车到瓜拉登加楼路上,热心的大叔这么说,“年轻人,这里的路弯弯曲曲,路也不美;等下我们过了边界,丁加奴(登加楼)的路就很美…不过,等你去吉兰丹时,路比这里还要烂。”
果如大叔所说,莆进入登州,这路况就好多了。两天后,乘搭一辆载货罗里进入吉兰丹时,犹如进入不同的国度,心想“哦,登加楼,有油真好!”
偶和登州朋友笑说:“登州富裕福利多。福利金申请比中央福利部宽松、奖贷学金名额多、有医疗手术费辅助、贫老单亲等援助金不乏及公共设施也不错,以后搬来登州定居好了。”
看看数据吧。登州人口不到120万,国际油价大跌前,州政府有超过24亿的年收入(20亿属5%的州石油税收)。雪州人口要比登州多5倍以上,常年收入也不过20亿而已。人口约25万的玻璃市州,常年收入仅7000万,每年行政开销不敷8350万,够拮据吧?没了中央政府的拨款,州公务员的薪水可能还都发不了!
上周的砂拉越州选举,20%石油税收议题炙手可热;配合“砂拉越人的砂拉越”自主宣言,很有宣传卖点;20%油钱更是各政党候选人不放过的主要诉求。
这20%油钱诉求并不新颖。安华鼓励国阵砂沙议员跳槽的916变天,民联橙皮书与竞选宣言无不以20%油钱为饵;国阵说过会考虑;2014年砂州议会还通过了要求联邦政府把20%油钱分配于砂州的议决案。
石油开采税成为中央和州属的角力与政党政治斗争议题实属正常。毕竟联邦制国家里各州属资源该如何分配;中央该如何在富饶与穷哈哈的州属间达致平衡,让不同州属国民都得到“公平待遇”,本就是项大学问。但,应该是谁的手有力拗得好,就谁该获得更多资源吗?
国家油钱该怎么用
1974年的石油发展法令规范石油开采税收。但它所牵涉的不仅是中央、州属及国油利益分配而已;它还包括国油及跨国油公司“生产分享合同”的安排、国油国际竞争力等复杂的国家利益议题。
以目前的安排,每桶油无论卖多少钱,牵涉多少成本,油公司赚不赚钱,其他税务未算,中央政府和州政府先各分5%开采收入。这个“分红模式”,在油价低靡时,对油公司的经营带来极大的冲击。这么说吧,若得先缴付20%开采税给产油州属,油公司风险高,没钱赚时,谁来跟你合作勘探钻井探油开采去?那可能是杀鸡取卵之举。
当然,这并不表示我们应该忽略了产油州属应得的资源分配。砂州幅地辽阔,地广人稀,基设所需更多,绝对有权要求中央政府下放更多的发展资源。
颜色笔想强调的是,石油开采税不应该纯粹用5%20%分配为论述的核心原则。反倒是,中央政府有否“公平对待”砂州等产油州属的基设发展,提升经济实力和生活水平;并兼顾其他非产油州属国民的权益等,才是议题的中心点。
北欧产油国把从天而降的油钱用于国家发展资本开销为主,以求永续发展所需。反观我国,却把一大部分的国油收入用于国家行政、福利与各项津贴等开支。或许,国家油钱该怎么用,才是我们更应该重新关注的国家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