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国反对党领袖因为当权者通过司法作秀而“莫须有”地成为政治犯之后,不需要哲学家尼采狂奔高呼,我们都知道:我国议会民主已经死亡。
为什么?安华代表的不是个人,而是在西敏寺制度下担任国会反对党领袖(Leader of the Opposition)一职。根据惯例,反对党领袖乃首相的替代(Alternative to the Prime Minister),并且是影子内阁或反对党前座(Opposistion Front Bench)的首领。当“影子首相”可以在恶劣的司法操作下被收押入狱,谁能够保证议会,还能够代表人民的声音?谁能够保证议会精神,还能够反映社会不同的意见?
因此,安华的入狱,代表的不只是其个人为了社会的不公义而入狱,更深层的意义,在于民主制度的崩坏。在巫统与国阵维系超过50年的威权政体之下,许多原本为了维护异议与民主精神的体制:如媒体、国会、司法甚至公务员体系皆一一沦陷,成为威权继续掌权而朋党能够继续瓜分民脂民膏的工具与帮凶。就连国会反对党领袖能够遭受这样的对待,更何况是在扣留所中离奇死亡的那长长的名单?相较之下,就难怪蒙古女郎炸尸案总是查不出一个所以然。是的,工具是永远不会向主人动手的。
1998年烈火莫熄者带点自嘲地说:“连当年副首相也能够锒铛入狱,而且入狱前还被总警长亲自打到黑眼圈,何况是今天的反对党领袖?”之前,我们善良地选择相信那是17年前的事情,而国家在经历了两任首相与四届大选之后,应该不会更不长进,结果我们错了,原来沉沦总是比进步容易。
结果那个时代的事,也成为了我们现在这个时代的事。只是不幸的是,当年的副首相,以及今天的反对党领袖,竟然还是个名叫安华的人。不同的是,当年被关押7年的副首相,是50多岁的中年壮汉;而今天睡在监狱内2寸厚床褥上的人,已是68岁的老者,一个被判刑5年,注定需要在双溪毛糯度过70岁生日的老人。
他们说这是参与反对党的“代价”,无奈这个代价的价格,是掌控权势的人定的标准。你从来没有质疑该代价的权力,只能够犬儒地,远远地看看那个标签,然后暗示你的孩子,以后有的东西不要去碰,而小学《道德教育》所教的公平/正义等价值是错得离谱,因为“强权就是公理。”
他们说这就是政治的一部分,但是人民要求更平等更自由的社会,冤狱与屈辱,怎么会是我们要的政治的一部分呢?还是说这句话的他们,恰恰就是要我们放弃任何希望,继续看著这个逐渐残破的国家过著半奴役的日子?
2015年,68岁的安华决定留在祖国接受任何可能的判决,结果他为这项决定扛起责任,成为需要经过13道铁门才能够见面的政治犯。烈火莫熄不再只是那个时代的事,这个时代的我们,是否会为自己的自由负上责任,把相信的价值或理想付诸行动,在307当天走上街头,为国家讨回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