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团的地位和华教、华文报并列,是华社三大支柱、三大资产或三大臂膀之一,重要性不言而喻;富有使命感的华团,经常针对涉及民族利益的文教政经课题发表文告,或通过与相关政府机构交流,为华族争取应有的利益。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不论是地缘、血缘或业缘性华团,都欢迎符合入会资格的华人加入,壮大团体,共同推动会务,使团体健全发展。
华团成员既然由各党各派支持者组成,不把个人政见带入华团,是华团理事必须遵守的信条。可惜的是,不少已经列入“资深”级,担任多年华团理事的人,认不清这一点,当上领导之后,让团体与政党挂钩,把团体变成政党的外围组织,典当团体尊严;居心叵测的理事行径更可恶,他们当理事的目的就是收集情报,把会议记录之类的资料交给反对阵营,打击理事会。
不少华团理事是基于“盛情难却”,被朋友拉进来的;部分人则是抱著玩玩心态,来华团消磨时间的;沽名钓誉的人,当理事是为图名利;也有一些华团理事,只知道华团工作是义务性质,无利可图,其他职责一概不知。殊不知华团理事除了执行理事会议决案,还应该出席每一次会议;如果以团体代表身份进入理事会,必须准时出席会议之外,也要顾及所代表的团体,不做有损团格的活动。
理事会讨论并通过以理事会名义提呈给会员大会的提案,在任理事是不能在大会上提出异义的,否则就会被认为违反理事会议决,可能面对纪律制裁。他们在理事会讨论时,就应该发表意见,或建议作出必要的修正,不应在提呈给会员大会之后才认为不妥。
团体代表如果惯常不出席理事会议,或者开会时对理事会作出不友善的批评和行为,理事会有权要求该团体撤换代表。
与其他民间组织一样,华团是受社团法令约束的,若有违反,轻则接获警告,重犯或罪无可逭的,将面对撤销注册的制裁。社团法令也规定,被撤销注册准证之后,所有在任理事自动丧失在其他团体当理事的权利5年。一些人不清楚这一点,丧失资格后还瞒天过海,不愿自动离职;更有甚者,把搞风搞雨的经验照搬过来,制造纠纷。
华团数目多,理事人数更多,清楚认清职责的华团理事则是少之又少;若每一位理事都能够认清职责所在,就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争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