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的所谓“世纪辩论”,“王者”辩出这等水准,很多人不以为然,“辩才”与“内容”相差甚远是主因。
这场辩论,由于得到电视媒体的现场立即转播,果然播出了强烈的社会效应。台上的一小时之辩,成就了台下好几天媒体人、政治人物、评论人、知识分子、阅听人、网民、公众的吵翻天。令我吃惊的是,不少听不懂华语的华人、马来人与印度人都在当天围观这场辩论,尽管他们似懂非懂。
从传播学的角度看,人人都不愿错过“参与”这场辩论,不然你会落入不关心政治的标签,或当别人口沫横飞在热议时,你会感觉自己就像坐在冷板凳,无法融入共同的话题。
电视媒体是稀有资源,我们应该珍惜。作为一个在大学曾主修广播电视专业的我,在辩论现场看到的“乱七八糟”令我对ASTRO现场转播的处理能力及安排大吃一惊。这反映电视台对“录播”与“制作”的掌握拿捏不好,结果予人留下话柄。
民主政治须要一个理性的辩论空间,但丑角趁势表演,怒吼、谩骂、嘲讽一应俱全,无非是想窃占媒体资源,超越王者,使应该严肃议政的辩论沦为政治表演的舞台,乱说话不需要本钱,骂领袖更是痛快。
电视媒体与印刷媒体的不同是,电视的特性是声,光,色俱全,它的受众不必有高深的学识,不识字也无所谓。而且它能在第一时间把讯息传到各个角落,包括穷乡僻壤。
这次电视辩论台上台下出现的许多错误,都可以这是我国电视史上的“首开先河”而轻易得到原谅。我们都在学习,看来犯错是难以避免的。但作为大报的《星洲日报》错过了展现媒体独立、客观、公正、平衡的新闻处理,我认为甚为可惜。
网络的发达,也成为“监督”的力量。当然,我们可以有几万个理由来反击网络的暴民,他们言辞的犀利,得理不饶人。但言论的尺度,更多时候是见仁见 智。当“拖车姐”准备发飙时,她应该知道可能的后果,“暴民”与“顺民”或许只在一线间。当你准备在电视上“胡言乱语”时,网络的暴民同样为了吸引眼球, 他们怎么可能以“斯斯文文”对待“咄咄逼人”。
2005年我国发生一名怀疑是中国女子的裸蹲事件,轰动国际,中国网民还不清楚就里就“火力全开”,力促中国政府与大马立即断交外交关系,这就是目前网络的生态,全世界几没有例外。
大众媒介“见光死”的异见要在网络得到复活,就须要自由的网络。网络的发言人,会出现许多形形色色的人,这也是网络言论五花八门的原因。如果网络已经“离经叛道”,自然可以寻求法律来解决。但绝不能因此“事先检查”。
媒体垄断,政府打压都是民主的致命伤,如果两位“王者”的辩论已经离题,希望那些“场外”的围观者的大辩论尽快回到正题,那样我们才可能期望今后看到更成熟、更理性的辩论。
这场辩论公众不是看到王者的“厉害”,而是见证了电视直播的“威力”,我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