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7日讯)时政网站“网络公民”被指转载含藐视新加坡法庭内容的公开信到网站和面子书,该网站主编许渊臣早前向新加坡高庭申请进行司法检讨,试图阻止新加坡总检察署对他采取法律行动但不成功,如今上诉至新加坡最高法院也被驳回,三司谕令上诉失败的许渊臣支付1万5000新元(约4万8000令吉)的讼费给新加坡总检察署。
上诉庭三司周四(25日)发表的书面裁决中指出,许渊臣认为新加坡总检察署只对他、而没有对公开信的澳洲籍原作者采取法律行动的做法,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
但三司认为,这个立场无法成立,因为许渊臣与原作者所处的环境并不相同,这包括新加坡总检察署的首要职责是维护公众利益,因此得考虑对人在澳洲的原作者采取法律行动是否符合这项原则。此外,比起原作者本来所发表的平台,把公开信发表到“网络公民”(The Online Citizen,简称TOC)网站和面子书的做法,导致更多人读到构成藐视法庭的内容。
澳洲籍撰稿人朱莉奥康纳去年1月27日,在她的部落格发表“就2021年司法年开幕演讲稿的疏漏事宜,致新加坡大法官的公开信”,质疑新加坡司法的公正。
上述公开信后来被网络公民转载到网站,信件摘录也上载到网络公民面子书。
新加坡总检察署指公开信和摘录损害新加坡司法的诚信和公正,也可能削弱公众对司法执行的信心,足以构成藐视法庭。它在去年6月22日发信给许渊臣,要他撤除文章和摘录,但后者没有遵从。
随后,新加坡总检察署指许渊臣抵触司法维护法令,就他藐视法庭事宜入禀新加坡高庭。
许渊臣向新加坡高庭申请进行司法检讨,试图阻止总检察署对他采取法律行动但遭驳回,他为此上诉至新加坡最高法院。
许渊臣代表律师林鼎在上诉陈词中指出,新加坡总检察署只选择对许渊臣采取法律行动,这是因为新加坡总检察署对许渊臣身为网络公民主编的身份有所歧视,这违反新加坡宪法中第12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条文。而且,新加坡总检察署曾对人在海外的李绳武(新加坡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的孙子)采取行动指他藐视法庭,有别于新加坡总检察署对朱莉奥康纳所采取的姿态。
对此,三司解释,所谓人人平等的宪法涵义指的是有相同处境的人应得到相同待遇,而非泛指所有人不论身处任何情况都应在法律下被平等对待。
三司认为,与许渊臣相比之下,当局在调查与检控朱莉奥康纳的工作上会面对更大难度,包括无法确保身在澳洲的朱莉奥康纳遵守庭令或接受制裁。
三司强调,新加坡总检察署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公众利益,检控每一名违法者的做法未必合适;在这样的情况下,选择对许渊臣采取法律行动已足以维护公众利益。
此外,三司指出,许渊臣不应拿李绳武藐视法庭的案件与本案相比,因为两者的情况包括所构成的伤害程度并不一样。李绳武在面子书贴文质疑新加坡司法制度的公正与独立性,他的贴文随后被各个媒体平台转载与报道;此情况确实可严重损害公众对新加坡司法公正的信心,新加坡总检察署在考虑是否对李绳武采取行动时,也会把这因素考虑在内。
三司谕令上诉失败的许渊臣支付1万5000新元的讼费给总检察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