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男子近日经过家里附近公园,结果惊见儿子与继女在凉亭里拥抱亲吻,让他不禁感到担忧,因此上网询问网民,若未来2人结婚,在法律或伦理上是否会有问题?
EToday新闻网报导,这名男子在妻子过世后,独自拉拔儿子长大,随后于14年前再婚,娶了一名单亲妈妈,对方带著一名女儿。当时儿子年仅10岁、再婚对象的女儿7岁,双方孩子也成为兄妹,共组成一家四口。
如今14年过去了,儿子也已经24岁、女儿21岁。男子近日回家途中经过附近公园,竟发现儿女在凉亭内拥抱接吻。
他进一步询问孩子们,才发现2人在家互称兄妹,到了外面就宣称是情侣。
不清楚两个孩子结婚是否触法,让他感到担忧,因此请友人在面子书社团“爆怨2公社”代为发文,“可以请问各位,这样是可以的吗?如果日后结婚会合法吗?”,并强调是真实发生,“非谜片情节”。
对此,不少专业的网民回答“可以,没有血缘关系”、“只要没收养,就可以。有收养的话,必须办理手续,终止收养关系”、“无血缘关系,法律或是伦理上都可以正常嫁娶”、“只要身分证上的父母栏没有变动就可以”。
也有网民打趣留言表示,“亲上加亲”、“绝对不会有婆媳问题”、“娘家婆家都是自己家”、“肥水不落外人田”、“未来婆婆是自己的妈妈,感觉好像也不错,一家人可以永远在一起”、“日本轻小说的题材,《我的女友居然是我的妹妹》”、“过年不用回娘家”。
根据台湾法律,基于优生学及伦常观念,民法限制有血缘的近亲结婚,包括直系血亲、直系姻亲、旁系六亲等以内者。而这对兄妹彼此为血亲之配偶之血亲,并无血亲或姻亲关系,非民法之亲属,所以可以结婚。不过,若父母再婚时“收养”彼此儿女,就属于二亲等旁系血亲,是法律上规定的“禁婚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