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7日讯)潮牌球鞋店前职员接受顾客贿赂,预订近50双限量版球鞋,让顾客率先购入,再上网转卖赚一笔。被告今日认罪后被罚一万新元(约3万令吉),以及缴交5295新元(约1万5885令吉)罚金。
庭上揭露,潮牌球鞋店AW LAB前职员莫哈末法伊(29岁)从中获益3795新元(约1万1385令吉),抵触两项防止贪污法令,控方以其中一项提控,另一项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被告案发时是AW LAB威士马广场分店的销售员,身为职员,他会在鞋店推出限量版球鞋的前一天就得知相关消息。
2020年7月至8月之间,32岁的冯布莱恩(译音)在网购平台看到被告售卖球鞋,私讯问他是否认识任何AW LAB的员工,被告透露他就在该球鞋店打工。
冯布莱恩于是提议支付给被告“预订费”,让被告先替他购买这些限量版球鞋,他过后才到店里取货。由于公司不允许店员买鞋,同时限制每名顾客最多只能购买5双鞋,被告于是安排妻子和数名朋友协助购买球鞋。
经过4次交易,两人预订49双总值超过6000新元(约1万8000令吉)的球鞋,被告总共收下了3795新元预定费,冯布莱恩在扣除支付给被告的款项后,从转卖鞋子中赚取800新元(约2400令吉)至2000新元(约6000令吉)。
被告至今没有偿还预订费。法庭文件没揭露冯布莱恩是否面控。
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的罪状显示,被告曾5次收下另一名顾客孟繁萱(译音,26岁)共1500新元(约4500令吉)贿赂,此案仍在审理中。
被告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没有利用非法所得的款项购买奢侈品,而是用来养家。
律师也称,预订球鞋的计划是布莱恩提议的,被告误以为这样做不会对公司造成损失。
法官下判时指出,公司虽然没有蒙受金钱损失,但名声已经受损,公众也无法按照一般程序购买球鞋,又或者必须以更高的价格购买球鞋,因此必须严惩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