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7日讯)35岁男子在马路上突然停车,不满被后方车辆69岁司机鸣笛,竟下车把对方打到鼻骨骨折,一拳换来22周牢狱之灾。
上述案件发生在2020年2月25日傍晚5时许,地点在新加坡芽笼路27巷附近。
案情披露,被告徐永泰(35岁)当时开著车,行驶在上述路段的第二条车道时,他突然停车,而被后方来的车辆司机符默偕(69岁,受害人)鸣笛。
被告不满,下车朝对方大喊:“你不爽吗?”,受害人摇下车窗,指被告挡路。结果被告二话不说,一拳打在受害人的眼眶,随后回车内把车开走。
受害人当时感到右眼疼痛,嘴里还有血,随即下车向附近公众求助。
另一名男司机则称自己目睹了被告打人的一幕,可以做证并留下联络。
受害人去诊所就医,随后转诊至陈笃生医院的急诊室,被诊断出鼻骨骨折,眼部也受伤,住院一天。院方给他开了18天病假,并在了解情况后报警处理。
被告犯下一项蓄意重伤他人罪,今日出庭面控,俯首认罪。
控方指出,被告与受害人在马路上起纠纷,还拳打受害者,要求判被告坐牢至少6个月。
法官斥责被告的路霸行为,直言必须严惩。
法官下判时表示,被告和受害人年龄差距大,受害人仅鸣笛一次,被告就反应过激,尽管只拳打受害人一次,但导致对方重伤。
法官也形容,上述案件是因被告的路霸行为所致,指法庭需重视类似的行为,除了判被告坐牢外,也判他赔偿受害人155.75新元(约467令吉25仙)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