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每年负债人数逐渐上升,破产人数也呈正比,5万名年轻人在5年内被判破产,大部分是因信用卡卡债问题,而陷入困境。
除了债台高筑以外,破产的原因还包括生意或创业失败、成为担保人,破产的最高数额过低也是因素之一。究竟破产法令哪些过时的条款需要修订,社会该如何协助破产者重回职场主流?对此,执业律师蓝志成表示,《1967年破产法令》中破产的最高数额应因时制宜,提高至5万令吉方能避免人民过易被判入穷籍。
过去俗称的“破产”,现今普遍被称为“报穷”,指的一个人宣布他的资产无法偿还债务的法律程序。目前导致我国国民破产的罪魁祸首,主要是各种各样的贷款配套,包括汽车贷款、个人贷款、商业贷款、房屋贷款及信用卡贷款等。
随著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宣布会检讨《1967年破产法令》,此举是给破产者重生机会,让他们回到职场的主流,引起各界的议论。
根据我国的报穷程序,被判入穷籍者,债务总额不少于3万令吉。有关欠债者将接到一封通知公函,公函内会列出债务总额,如果欠债者在指定期限内无法偿还所有债务,或无法向债权人取得偿债建议书,破产申请书将呈上法庭,法庭将发出报穷接管令。
经过法官判决,相关欠债者将被宣布为判入穷籍。不过,由于债务总额不少于3万令吉,常使年轻人轻易被判入穷籍,所以3万令吉的定限似乎不谋而合成了首相纳吉在今年巫统大会上批评的“严苛条例”。
执业律师蓝志成表示,目前百物涨价,一辆代步工具如汽车,都已经超过3万令吉,所以个人的欠债总额也应随著时势而改变法令中的定限。
“67年初设此法令时的最高数额是2000令吉,之后曾提高至2万令吉,97年则提高3万令吉。到了今日,我国提高5万令吉也合情合理,若能提高至10万令吉相信将皆大欢喜。”
勿轻看“破产”2字
不过,他也解释,各种债务的形成取决于个人态度,如果你贷款购车每月都按时还款,那就不构成债务,但是违期了才还款则形成债务积累。
“而且债权人必须向法庭说明报穷是最后途径,也就是说连担保人也无法处理时才可以进入相关司法程序,所以也不是所有人都可轻易被债权人控入报穷程序。”
蓝志成也在节目中奉劝各方人士,尤其是青少年,切勿看轻破产或判入穷籍的杀伤力,否则将后悔莫及。
根据1967年报穷法令,一个破了产、入了“穷籍”的人,就不能像平常人那样自由自在地生活,衣食住行等各方面也会受到各种限制。如在机场不能出境、不能有自己的产业、不能开设银行户口,找新工作也会面对难题。
此外,破产者不可成为公司董事、不可借贷超过1000令吉、不可拥有5000令吉以上的财务等。
专家补充:消费恶习是破产祸首
AKPK信贷辅导及债务管理机构的理财导师庄国辉博士认为,破产的最高数额就算提高,只要国人不改贪婪与入不敷出的消费习惯,终究都会被判入穷籍。
“面对越来越多被判入穷籍的案件,政府就算将破产的最高数额提高至10万,也无法根本性解决问题,破产之日终究会降临,只是时间是早或晚的问题。”
他表示,许多人在贷款的时候,考虑并不周全,并没考量到附加的费用就随性消费。
“以汽车贷款为例,多数人看到的只是每月的贷款归还最低数额,却忘了计算其所附加的车油、过路费及维修费等。”
庄国辉博士指出,我国低过50%的人士可以一次性还清卡债,但在外国如台湾等国家,就超过89%的人士能够还清遗留的卡债。
“有些人喜欢过上等生活、购买自己无法承担的贵重物品。这些人往往认为他们须要保持一定的个人形象以满足他人的期许。这类人士往往以信用卡购买所有事物并只偿还每月最低数额。”
他也不忘推荐马来西亚国家银行独资子公司属下的信贷谘询与债务管理机构(AKPK),将在12月15日(星期六)于AKPK总部8楼举办的免费POWER!中文理财课程。这个课程特为18岁以上青年精心构思,提供一系列财务知识,以提升个人信心,进而做出正确的财务决定。而下周三(12日)信贷谘询及债务管理机构也将推出含有四种语言版本的理财漫画,以让普罗大众能建立合适的理财观念。
记录良好 依时还债 破产5年后可申请脱穷
在美国,对于被判入穷籍的创业者,政府给予那些因创业而导致破产的人“第二次机会”,在他们判入穷籍后,可在5年后自动脱离穷籍,但此举是否适合用在我国呢?
执业律师蓝志成表示,根据我国1967年破产法令的第33(A)条文,若破产者在5年内记录良好,有依时缴还欠款,报穷者就可以向法庭申请脱离穷籍。“其实我们国家的法令规定了5年之后,可以向报穷司申请脱离穷籍,只要理由充足,且债权人也不反对即可。不过现实的情况,是由于多数报穷者是基于健康与年老关系提出申请,而由于5年后,债权人也可能已经追讨回母金,所以多数不反对就可以脱离穷籍。”
理财勿后知后觉
一些政治人物在早前也呼吁政府,将法律规定的负债总额从3万令吉提升至10万令吉及效仿英国,在破产者宣布破产5年后,自动脱离穷籍。不过我国似乎并没有期满“自动脱离”的机制,让破产者能再次投资及拥有一个重生的机会。
蓝志成指出,个人的理财观念相当很重要,尤其是在处理卡债与股票上,如果态度往往都是后知后觉,则可能随时惹祸上身。“例如债权人(银行)等都是根据合约地址寄送收据或催款信,如果搬家都不告诉债权人,可能会因此而在累积越多或不理不睬后,形成破产的局面。”
脱穷籍1年内解决债务最理想
一些被判入穷籍者,实际上是因为成为他人担保人,而对方因为无法偿还贷款而遭殃,还有一些是因为创业失败而负债累累,也有一些是因为卡债。
判入穷籍容易,但是脱离穷籍又是否轻而易举呢?执业律师蓝志成认为脱离穷籍主要靠个人的态度与能力,如果经商能力强的话,最好一年赚钱解决所有债务,因为如果拖的话,可能每年会加上报穷程序的佣金。
“如果你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或接到一项很大的生意,可能需要脱离穷籍,就必须向法官说明困境,并以破产期间的良好记录,作为法官提前判其‘有条件’脱离穷籍。”
他指出,法庭会考虑申请人脱离穷籍的原因与行为操守,若法官应允,也会设定一定的时限与条件,判决申请者能暂缓执法。
“不过这这不代表你完全脱离穷籍,有条件的脱离穷籍,也多数注明你不能当律师,不能出国或当公司董事等。”
日前,首相署副部长拿督刘伟强指出,从2007年至2012年10月,总共有3万8047人成功脱离穷籍。
他说,其中3289人或9%获法庭批准脱离穷籍、9909人或26%获得法庭撤销谕令,以及2万4849人或65%获得报穷局总监颁发脱离穷籍证书。
全民呼应:给机会重生非落井下石
听众熊先生表示,个人赞成政府检讨《1967年破产法令》,并将最高数额调高至5万,让青年与中年人能够重获新生,不必被判入穷籍。
他续称,任何人在失败后都应该获得社会的鼓励,以重新站起来,社会应该给这些破产者一次重来的机会,让他们能够痛改前非,而非轻易判入穷籍。“我所接触的破产者或高负债人士,大多数都是真心想还贷款,并没逃避或明知故犯之嫌。”
熊先生指出,即便是信用卡债务,政府也需关注银行的坐地起价,连带倍增的利息向破产者追收。“银行在此时此刻应尽可能只向这群人是追讨欠款母金,而非趁机落井下石。”
听众黄先生则询问:若个人被判入穷籍,其退休金、公积金会如何被相关单位处置?对此,执业律师蓝志成表示,被判入穷籍的人士,其退休金、公积金将一并交由报穷师处理,毕竟程序上,报穷者被法庭判入穷籍后,必须向报穷师报到,详细汇报本身的财务状况,包括银行结单、产业、股票和其他相关的财务项目。
“一般上,报穷师不会夺走报穷者的‘养生钱’如伙食费与服装费等,而且若据实向报穷师陈明一切,也可避免往后的其退休金、公积金被‘充公’。”
开讲嘉宾:蓝志成(执业律师)
电台主持人:徐晓薇、吴俐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