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为解决“宗教场所严缺土地”的问题,联邦直辖区部成立的非伊斯兰教事务理事会,计划向建设在住家、店屋、办公室和工厂等单位的符合规格庙宇展开漂白计划。
马来西亚道教总会会长陈和章指出,我国的非伊斯兰教组织向来都面对“严缺宗教地”的情况。其中,道教组织的信徒众多,倘若每个组织都要兴建庙宇,即会面临土地不足的问题。
“如今,许多宗教组织都将庙宇设于住家、店屋、办公楼或工厂等单位,当中一些已触犯土地条例。”
他解释,以前,凡是宗教土地的事宜,皆由地方政府和房屋部所管辖;而在10多年前,政府并没将非伊斯兰教的宗教列入保留地的受惠团体。
“任何超过5000人口的新发展区,都必须保留宗教土地予伊斯兰教,惟这项措施并没开放给非伊斯兰教的宗教组织。”
“直到后期,时任部长黄家定将非伊斯兰教列入受惠宗教,尔后便有一些州属开始跟随,但仍由部分州政府各自为政。”
“其中,雪州政府并没跟随该项措施,反而设下每100英亩的发展项目,必须保留土地给非伊教组织作为宗教用途的条例。”
他说,虽然政府已设下“保留宗教土地”等措施,但随著地皮减少,许多非伊斯兰教的宗教团体仍面对土地不足的问题。
“举例,道教的信仰、做法各有不同,除了膜拜场所外,也有许多供信徒求神、问事或学法,而开设的临时神坛;而至今,尚有许多神坛都找不到庙地,兴建庙宇。”
条例大纲已谈妥
也是五大宗教理事会副会长的他说,许多神坛在面对没有庙地的情况下,唯有利用住家、办公室、店面或工厂等单位,作为宗教场所。
“为解决这些问题,由各宗教代表组织成立的联邦直辖区非伊斯兰教事务理事会,计划推行‘宗教场所漂白计划’。”
他说,该理事会已举办2次座谈会,条例大纲已经谈妥,但至今仍未召开会议并取得通过。“一旦计划落实后,凡是符合规格的神庙,都有望被合法化。”
不过,他提及,一些自供神坛服务予信徒的个人神坛,将不获漂白;换言之,凡有成立理事会管理的庙宇,才获允漂白。
同时,他补充,若庙主申请漂白计划时,取得左邻右舍的认同,同时确保花园区内的反对声浪低于30%,即有望漂白。
寻找合适地段 建庙前先咨询
雪州佛教发展理事会主席黄世界指出,宗教团体在物色土地以展开建庙工程时,必须寻找合适的地段,并取得各政府部门的同意,方可成事。
他表示,由于许多宗教团体在物色建庙土地时,没有展开咨询工作,最终才会出现“找不到地”的窘境。
“其实,当这些团体要寻找宗教土地时,必须向土地局咨询土地的合适性,包括检查土地的用途,方能著手进行下一步的申请程序。”
按程序提申请
他说,无可否认,如今地皮已越来越少,所以,申请者必须花功夫物色合适地段,一旦发现“清白”的政府地,并且获得土地局和个别单位等同意,便可进行转换土地用途的事宜。
他提及,每个宗教团体都必须按照程序,向有关的政府单位,如地方政府、土地局和公共工程局等,提出土地申请。
“这意味著,如果宗教团体透过土地局,成功寻获一片尚未颁布宪报为绿肺,抑或不属于伊斯兰教的宗教保留地,即可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请。
此外,他说,大部分用于店面建设的宗教场所皆为道场或进行讲座的场所,并非大型的膜拜场所;无论如何,有关团体都必须向地方政府申请建筑用途的准证,以免遭受对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