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大马银行公会(ABM)今日针对银行业界与房产发展商各别发布数据有异的房贷批准率一事作出澄清,称两者数据间的差别,源于双方采用不同的统计方式,银行业者所公布的房贷批准率为73.8%,处于较高水平。
根据文告,大马银行业者在计算房贷批准率时,所有已被银行批准的房贷都将纳入计算中,无论申请人接受或是取消相关贷款。同时,资料不足的申请,并不会被国内银行加入统计。
此外,ABM强调,银行判断是否批准放贷的重点在于,申请者偿还贷款的能力,而纳入考量的因素,包括个人信用评级、目标房产的地理位置、现有贷款户头的记录、财务能力等。
“只要申请者符合银行设下的借贷条件,那么相关申请必定不会被拒绝。”
ABM指出,若申请者了解自身收入、支出和债务,并明白自己可负担的房贷水平,贷款成功率较高;同时,申请者一切债务,包括所申请的房贷在内,应占其总收入的40%以下,以免因负债过高问题,而贷款被拒绝。
“拥有良好信用记录,还有完整且准确的个人财务状况证明文件,都可令房贷申请者的成功率增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