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由单亲妈妈拉拔长大28岁华裔女子想继续修读硕士学位但面对家庭经济陷困,因担心无法承担生活及硕士材料费,因此向北马某慈善基金会求助,希望可以筹得两年共5万8300令吉的生活及材料费,此筹款项目在报章刊登后,读者几乎是一面倒非议此筹款活动。
不少读者反映说该女子已成功向政府申请国家高等教育基金局贷学金(PTPTN)承担学费,而自己仅需负担生活及材料费,她应当以半工读模式来自供自足,不应该浪费社会的资源。也有读者认为社会筹款应当是雪中送炭,让真正需要的人得以度过难关,而不是等著四方钱来坐享其成。
继续深造固然是好事,但其实也是“个人”的抉择,如果说现在是一名18岁刚中学毕业的孩子因家境过于贫穷上本科大学的生活费难以解决,相信还有不少人愿意伸出援手,然而如果是一名28岁,大学毕业后至少已经打工至少四年了,若说连储蓄都没有,而家境经济如此糟糕,那更不应该这时候全职去读硕士,应该先努力解决家里的经济状况。
笔者回忆起当年就读本地大学时,也是欣慰拿到了PTPTN的帮助,让家境经济中下的我们都得以完成大学学位,而当时同学们中也有不少都是家境贫困的,大家省吃俭用,拿到的PTPTN贷款除了供学费后辅助生活费,再不够的话,只要一假期都打假期工,而为了赚点生活开销,当时的我们驾驶著摩哆,大街小巷为大学附近的孩子教补习。
这个筹款个案之所以引发社会争议,主要是选修硕士是个人的选择,这是“想要”而非“需要”,如果真的对生活费“无能为力”那真的是个人的生存能力问题了,社会筹款应该是一种“救急不救穷”的援助,我们从社会筹款的初衷是为那些真正处于水深火热的人提供帮助,而并非是为了让个人生活比较好过或要满足个人人生的抉择。
两年接近6万的生活费并非一个小数目,但你知道这个6万元是可以用在社会上帮助了多少真正需要帮助孤儿吗?或者是很多赤贫家庭几年的生活费吗?对于一名成年人,对于自己的人生选择,生活和经济状况应该由他们自己来负责,而不是还没去尝试就想著依赖著社会的救济。
而身为著名且公信力强的基金会,本著助人为本的精神是令人敬佩,但也不能滥用社会的爱心。在当代社会,慈善行为和筹款项目屡见不鲜,然而,在善举和社会救助的大潮中,我们需要关注一个关键问题,那就是社会筹款是真正基于慈善及救济目的,而不是仅仅满足“个人抉择”的需求。
所谓的四方钱捐助应当是帮助那些无法自助的人,比如面临健康危机、灾害或其他不可控制的状况的个体,我们要的是雪中送炭,确保那些陷入急需困境的人得到帮助。我们要了解,社会筹款的资源是有限的,盲目的使用及爱心泛滥可能导致资源的浪费和不公平分配,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反而落空,最终得不到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