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遗产的头衔是国家去申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指定才能取得的,取得之后就是要进行对老建筑或风土民情的保存工作,整个过程到底要怎么和民主进程搭上关系呢?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对文化遗产的定义是拥有杰出普世价值的文物、建筑群和遗址,同时在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上也明确指出,鼓励缔约国需要保证各利益相关者在世界遗产的确认、申报和保护,包括遗产管理者、当地和地区政府、当地社区、非政府政府组织、其他相关团体和合作伙伴。
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上更清楚地强调其宗旨,包括保护与尊重有关的社区、群体和个人(本文简称社群)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空间等等。
让社群参与讨论
既然如此,怎么诠释、怎么保存以及未来要怎么使用文化遗产等议题,都必须要让社群参与讨论。如果社群无法自发关心这件事,那么政府与官僚单位便有责任召开社群会议,让他们可以轻易地了解情况并参与讨论。这不仅仅是要与社群达成共识,一起讨论出可执行的遗产保存方案;又必须能够尊重及保护社群的利益,不破坏人与人关系的平衡;同时提高他们对文化遗产的意识,使他们能够主动参与及维护文化遗产。
由此可见,文化遗产与社群的关系应该是密切的。社群的参与应该从文化遗产的指定开始,包括历史资料的收集与诠释,同时在政府单位的支援及辅助下,参与和推动文化遗产的保存工作。
文化遗产是面照妖镜
因此,如果一个国家体制运作得很好,在城市规划方面有尊重各方的意见、不同群体的文化有受到尊重,或下层的声音有被重视等等,那么在文化遗产的议题上应该不会造成太多的困难。然而,这个国家体制本来就有许多弊病的话,在全球文化遗产保存的趋势下,文化遗产的利益相关者首先就会面对冲击。
世界遗产区的规划应该是与社群共同讨论的结果,但我们现在看到的情况是,政府与官僚体系只与被指定的社群代表进行沟通。由于马来西亚多年前已取消地方议会选举,所谓的社群代表并不是民选代表,甚至不一定在社群之中扮演关键角色。如果不了解社群的内部政治便贸然行事,无故引起社群内部的纠纷,只会加剧文化遗产保存的难度。
除此之外,对文化遗产的规划内容照理说应该免费对外开放,让受影响的社群可以轻易取得资讯、掌握情况。但是马来西亚至今仍有限制资讯公开的法案,加上国民长时期对官僚体制的不信任,使文化遗产保存执行起来,反而要消耗更多的时间进行沟通与协调。
良好管理即民主进程
更何况,具体的文化遗产保存方案肯定会对有关社群造成诸多限制。例如历经一个世纪的古迹建筑到今天可能已经丧失了原有的功能,但文化遗产的保存限制会导致屋主不得随意转换其功能或改造,维护的话又需要一笔为数不小的资金。尊重民意的政府与官僚体系会愿意长期腾出时间来了解情况与商讨解决方法,而不是一直拖到选前才积极用人民的钱来拨款。文化遗产的数量逐年攀升,欠缺规划的拨款是无助于永续发展的。
因此,文化遗产管理得好或不好,必须实际从内部情况来理解。遗产观光对外的华丽宣传并不能代表文化遗产真正受到保护。就如我国长期对外宣传多元种族和谐,实际上在政策推行上是否真的能够聆听不同群体的意见,确保大家的利益受到重视,仍是一件颇有争议的事。
世界上是否真有理想的文化遗产保存的例子?在西非马里,著名的杰内大清真寺是文化遗产保存的优秀例子之一,但在2006年因为修缮计划引起的误会引发了当地社群的暴动。英国每年约有28%的旅游收入来自遗产观光,使它一直是吸引海外游客的主要力量,不过却有批评认为英国并不注重当地“活文化”,甚至没有同意及签署《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印尼巴厘岛的信仰文化迄今仍然在当地社会扮演重要的角色,部分得归功于观光客的浓厚兴趣,但信仰变成了表演,自然引起变质的危机,社会结构与权力关系也因此改变。中国苗族的丰收节也面对类似的情况。
国外的种种例子提醒我们文化遗产保存的复杂与两难,但不表示我们就可以安心地偏离理想的航道。民主本来就是一个不同方面不断理解与沟通的体制,我们依然需要更多的努力,去找寻文化遗产保存、文化生活以及观光发展的平衡,使历史遗留与其社群本身都可以获得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