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2011年“网红”以来,“超人热”在大马华社,不仅没有退烧,反而有日趋上升之势。
我不是议员,不仅辞了党职,还退了党,主流媒体继续杯葛我,大爱文人“群殴”我,国阵的华基成员党,甚至连巫统控制的马来网络军团,也紧盯我的一举一动。
演讲全靠网络传播
我的政敌们,其实都知道我已经是“无党籍超人”,但他们仍然要不时放大和扭曲我的言论,打击的目标其实不是我,而是要拖民主行动党下水。然而,他们越要打击我,我的人气就越旺盛,退党后的演讲邀约就越多,因为我是票房保证。
坦白说,在大马的威权体制下靠政治魅力抗争,我得益于科技革命的新浪潮。我是靠网络平台来作战的“超人”,若没有行动党,我什么都不是;但若没有了网络平台,我只能无济于事。
505大选前后,我因发表“媒体援交论”而遭纸媒全面封杀。此后,我的群众演讲主要靠YouTube来传播,虽然风头甚劲,但毕竟仍有局限。例如,我不能主动要求每个邀请我演讲的党支部都具备录影设施;即使有录影,也不好意思催促他们快点剪辑;即使有剪辑,也不能确保质量效果。往往支部作业需费事一两周,才能把短片交给我拷贝,我才能上载YouTube,供大众观赏和转发。
但自从面书有了“直播(live)功能之后,我“政治栋笃笑”的影响力,遂直接打破了传统行动党宴会和座谈会的地域和时间局限。如今,只要在演讲前10秒,在手机上面书按“直播”键,就能够同步将讯息发送到千里之外,并且还能直接看到网上群众的反应,唯独最大的挑战,就是没有办法靠剪辑来障蔽任何的瑕疵或是失误,可谓原汁原味出街,一刀不砍出镜。
我就此引用最新的两宗案例,来说明反对派党友们应当善用“直播”来突破重围。
面书“直播”人气高
916“马来西亚成立日”,我应山打根行动党支部之邀,前去客家公会大礼堂为一场募款晚宴作压轴演讲。然而,在非选举期间,沙巴的自由民主党青年团居然以“沙巴杜绝粗口文化”,建议州政府援引移民条款阻止我入境。
我原本不以为然,认为这只是当地本土“蚊子党”要藉我捞一点廉价的政治宣传,没想到我在亚庇转机,却被海关挡驾,即刻在15分钟内被遣送飞返槟城。当晚山打根宴开150席,意味著1500名购票者和支持者将与我缘悭一面。我回到槟城亚洲漫画文化馆后,决定于晚上八点通过面书“直播”,链接大会萤幕,向群众发表20分钟的演讲。
该演讲经“直播”出街后,当晚同一时间有4万人在全马收看,迄今在网上有超过35万次浏览,高达132万人“看到此则帖文”,这是令人喜出望外的宣传效果。我躯体虽被沙巴国阵挡驾,但我的言论在网络上穿透了威权体制的封锁。
第二宗个案,是我在9月25日晚应邀到劳勿双溪兰新村的一场小型活动演讲,现场只有区区60人出席的月光会,但我开通“直播”后,同一时间有8000人收看,迄今突破了6万9000人次浏览,24万6000“人”看到此则帖文。
这个“直播”效应相信让国阵华基成员党感到惊讶,连民政党全国总秘书梁德明也要召开记者会,翻译我其中的一段论述“2020年国家即将破产论”,来和我打赌500万令吉。当晚的八度空间新闻用了近两分钟来报道,而多家纸媒也在翌日刊登“500万令吉打赌”的挑战。
6点回应梁德明
遗憾的是,我在面书上载的回应文,虽然在网络上疯传,但却被电视台和主流纸媒全面封杀。故此,我唯有在本周的专栏,剪贴全文,给历史留下纸质文字记录。
我的六点回应如下:
1、我经谘询专业律师的意见,根据大马相关的法律法规,打赌是犯法的。我不想应酬民政党总秘书拿督梁德明挑战我一起去干犯法的勾当。
2、梁德明公开挑战我和他一起犯法,且涉及的金额高达马币500万,这是何其嚣张的一种公然违反法治之举。我正严正考虑要否去报案, 看警方会否公正调查梁德明。
3、我不晓得这是否梁个人的立场,还是民政党的官方立场,请民政党中央委员会表态。
4、我也很惊讶,梁德明居然宣称,有“一些商家”捐赠马币500万给梁德明,用作打赌的“赌本”。我挑战梁氏公开这些商家的真实身份,让社会大众知道,到底“一些商家”是梁德明虚构的,还是真有其人?
5、如果真有其人,他们是马来西亚人吗?还是来自海外,比如中东的捐赠者?他们是否严肃且脑袋清醒地直接或间接涉及怂恿和支持梁德明这种公然触犯马来西亚法律之勾当?
6 、最后, 律师告诉我, 要我告诉大众,打赌的协议会因为违反公共政策在“合同法”第2 4 条款下是无效及不合法的(void) , 且无法被执行(not enforceable)。换言之,打赌不论输赢,任何一方都无需兑现承诺。所以,梁德明此举,根本是8个字:知法犯法、胡扯博红。
一句话,善用科技革命,是冲击衡威权体制的有利工具。然而,有了科技工具,若没有个人魅力,最终也欲振乏力;反之,则是如虎添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