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作为一个社会民主主义(Social Democracy)政党,其核心价值,如自由、平等、公正、团结互助、世俗、绩效、环保、女权等,和当代马来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有很大的距离。
这个认知上的距离,其实不是因为我们太激进,而是马来社会整体太保守;也不是因为我们的进步政治(progressive politics)本质上反马来人,而是巫统和伊斯兰党不断妖魔化民主行动党。
自我修正
众所周知,在欧美发达社会,甚至亚洲民主国家,今天的社会民主主义,相比一个世纪以前的古典马克思主义(Classical Marxsim)和传统民主社会主义(Democratic Socialism),经已自我“修正”到没有多大战斗力。有些参加社会党国际(Socialist International)的成员党,甚至连左派都不敢自我标榜,纷纷改称自己是“进步政治”,民主行动党正是如此。
第一,民主行动党这种自我“去红”的举措,可以被理解为避免吓倒马来人,因为马来社会长年被巫统洗脑,误以为“左”就一定是共产党,共产党就一定是无神论;并认为共产党就是听命予中共的华人党,亦是反封建马来王室、反马来特权的极端主义政党。
故此,民主行动党害怕这顶红帽子,甚至连在1999年假吉隆坡主办社会党国际亚太区理事会会议,都不敢通知媒体采访,担心被《马来西亚前锋报》大作文章。
第二,马来西亚的朝野政治对峙,长年以来都不是以阶级矛盾为主轴,种族主义几乎掩盖了所有社会矛盾。我试举一个很现实的例子,一旦来到做选区结构分析,被各个党派首要关注的问题是“这一区有多少巴仙华人票?多少马来票?多少印裔票?”,而非问“这一区的白领、蓝领、粉红领阶级、中产阶级、资产阶级、工薪阶层以及妇女选票各占多少比率?”不仅政党,连民调公司的操作模式也如出一辙。所谓的城镇、半城镇和乡村在马来西亚的选举政治学,其实并非严格的地域概念,而是从种族投票的惯性出发所衍生出来的次概念。
坦白说,民主行动党这个社会民主主义党,和欧洲兄弟党的最大区别,就是半个世纪以来,在非马来社会获得强大的支持,从来就不是靠“阶级动员”,而是靠被巫统“制度化种族歧视”所激起那股要求“民族平等”的强烈情绪。
情绪超越阶级藩篱
这股情绪在华人社会内部,是超越阶级藩篱的,从大老板到打工仔,从华人新村到大都会,不论方言籍贯,不论东西南北,大家都同仇敌忾,就是要反抗巫统的民族同化霸权。
林吉祥在上个世纪,经常在群众演讲中强调,“我们华人要当一等公民”,这就是民主行动党,要求民族平等的一句概括性口号!
所以过去50年以来,民主行动党根本无需标榜什么“社会主义”来反抗巫统的“资本主义”。因为巫统给马来人的一系列“枴杖”其实也很“社会主义”。五一三后制定“新经济政策”的两大目标:消除贫穷和重组社会,根本就是“后东姑”的左拐路线,就连“新经济政策”这个名堂,敦拉萨都是抄袭列宁的。按斯大林主义的标准,巫统实施的是“社会沙文主义”,但马来人则理解为民族特权,是Tanah Melayu下的bumiputera所里所当然享有的福利政策。
另一边厢,华人中小型企业的老板也很害怕“社会主义”。因为即使最温和版本的民主社会主义,也是主张要抽重税,要给打工仔制定更丰厚的最低工资,要赋权工会享有“集体谈判权”等等。如果民主行动党遵照北欧的“进步政治”,那简直是将所有被巫统激怒的华人铁票,全部推送给马华民政和人联党。
所以,我认为马来人害怕民主行动党,有文化、宗教、民族、历史等深层次的结构性误解。民主行动党本来就不“左”,也很少讲社会主义,更一点都不激进,甚至“进步”的色彩也不算太鲜明。
防止国家机关作恶
行动党的斗争,其实自由主义(liberalism)得很,讲基本人权,讲三权分立,讲媒体自由,讲结社自由,讲学术自由,讲选举公正等等,按大思想家伊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的区分法,这似乎是西方“消极自由”(negative liberty)的内涵,即防止国家机关作恶,侵犯个人权利。反而鲜少讲“积极自由”(positive liberty)的政策,比如禁酒(会被理解是支持伊党的原教旨主义)、重税率(财富第二次分配)、压抑房价、大学免费、中小学免费课本校服文具、官办托儿所和老人院等,可见我们连社会自由主义(Social liberalism)都说不上,但马来人依然害怕民主行动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