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这个世界上最多穆斯林的国家,究竟是神权国,还是世俗国?一般人的感觉是,它应是个世俗国;只是,也有人认为,印尼既非神权国,也非世俗国,换言之,是个半世俗国。之所以,在于其建国基础,即建国五基Pancasila的第一条表明,信仰独一无二的神(Tuhan Yang Maha Esa)是其立国基础。大马的国家原则,也似乎曾参照这五基。
所谓建国五基,是1945年4月29日,印尼国父苏卡诺(Sukarno)在椰加达所发表的建国宣言与理念,也是印尼宪法的序言(大马的联邦宪法则无序言),也是印尼的国家意识形态与指导思想。因此,可以说,印尼是个Pancasila国。这五基包括国族主义;人道主义或国际主义;社会福利;协商与对神的信仰。值得注意的是,虽说有90%的印尼人为穆斯林,可此处却用中性的Tuhan,而非Allah这个字眼。
惟,在同年的6月22日的椰加达宪章Piagam Jakarta中,却加进了穆斯林有履行其教规的义务的7字关键字眼,即Dengan Kewajipan Menjalankan Syariat Islam bagi Pemeluk-pemeluknya。这7字一加进去,便引发广泛的争议,有些地区甚至退出印尼。结果,这7字消失了,惟却在Tuhan字后增加了独一无二Yang Maha Esa。给人的印象是,这是世俗国族主义派与伊斯兰主义派间的一种妥协。(见Israeli与Johns主编《伊斯兰在亚洲》Islam in Asia一书,1984,页29)。直到今天,这个7字之争还在延烧,一些伊斯兰政党如星月党还在坚持在宪法中回复这7字,可优势政党如专业集团(Golkar)或斗争民主党则反对把这7字加入宪法中。
总的来说,当前印尼最大的伊斯兰组织如Muhammadiyah或伊联(Nahdlatul Ulama,其领导人曾当过总统)也认为加入这7字不妥。因为,这会引发不必要的争议,更何况,宗教事不可勉强(There is no Compulsion in Religion),穆斯林若要履行教规,自可自由履行,何必强制?更何况,这会涉及众多争议与费用,如设立道德警察队与相关机关。
众皆知,伊斯兰教规涉及7大基本信仰:信真主独一;信天神∕天仙;信天经;信先知;信复活;信最后审判及信前定,以及5大基本宗教功课,念誓词;五番拜(晨、晌、晡、昏、宵5礼);在回历9月Ramadan封斋;纳天课(Zakat)及到麦加朝聚(Haji)。其中,5功是7信的支柱(外在表现)。而在印尼,穆斯林大体上被划分为2大类,励行伊斯兰教规的Santri及较宽松的名义穆斯林Abagan,这些Abagan中,也有实践各类传统宗教如灵修学(Kebatinan),及其他地方或部落崇拜;若励行强制性的教规,必引起相当反弹。这也是何以,迄今,掌权派依然拒绝把这7字加入宪法中的主因之一。
历史地看,在穆斯林占相对或绝对多数的国家,这个课题,如伊斯兰国,是个经久不息的争议性课题。在土耳其,其国父凯末尔(Kemal)是坚定的世俗主义者与国族主义者,坚绝反对任何形式的伊斯兰化,在其他国家,如伊朗、巴基斯坦则励行伊斯兰教律法Syariah;而印尼、大马等则走中间路线。
大体上言,在大马,在1980年代前,伊斯兰并非一个大课题;在印尼,虽有较小的政党要求建立伊斯兰国,主流派则不支持。整体上言,现阶段的印尼人与政党,基本上把其要务定在打击腐败、巩固民主、消灭贫穷、发展经济与实现社会公正等;伊斯兰国课题反而暂居次位(见Gordon Means《东南亚的政治回教》一书,2009版)。
按目前的趋势来看,大马的伊斯兰党的主流派,似乎也如土耳其的现执政党或印尼一样,较偏向实务性的、民生取向的、重良好治理、重透明与反腐倡廉的眼前要务,而不那么强调信仰性的、原则性的争议性课题。显见,大马的伊斯兰党也颇受土耳其、印尼,甚至埃及的影响。从政治现实的角度看,注重社会公正、福利、发展与民主等,应可为伊斯兰党带来更多的选票;毕竟,政党是见票眼开的。土耳其的公正与发展党能在历届大选中取得执政权,实与其折衷极端世俗与宗教主义的第3条道路有关。
最后,有关伊斯兰这个用语,据知原自Slam(读音Selamat),有安静、平和、平安、健全与归顺真主Allah(意为无上的一位)之多重意义。中国国务院在1956年也曾发出通令把回教改称伊斯兰Islam;惟不少伊斯兰学者,如马天英(曾当过大马伊斯兰福利机构Perkim的主席)认为,回教可当作回归真主解,故使用回教一词并无不妥。
实则,日文也有用回教一词,台港也习用回教。依我看,要用回教或伊斯兰,应依个人习惯,无必要一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