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0日讯) 巴西古当金金河及柔佛河受污染事件,警方和环境局陆续提控废轮胎处理厂业者,引发人们对于工业废料特别是废轮胎回收及处理的关注,究竟业者是如何处理囤积如山的废弃轮胎,以及是否会造成环境污染。
根据受访复新轮胎业者透露,由于旧轮胎处理若经打碎磨成粉,成本高且步骤太多,大多数不合法工厂使用热裂解处理旧轮胎,若技术设备不足或处理不妥当,会产生能致癌的二恶英和二氧化硫等化学气体,造成空气污染。
复新轮胎业者邱崠益告诉《东方日报》,一般上若轮胎没有破裂或损坏,可重新翻新为复新轮胎。
他强调,复新轮胎并非轮胎报废,必须通过大马规格及研究机构认证(SIRIM)的MS224认证,每月也须被检查,工厂被规定要完成一定流程后,方能批准在公路上使用复新轮胎。
“至于剩馀无法翻新的旧轮胎,在处理上大致分成两类,一是打碎磨成粉,另一种则是热裂解。”
他解释,打碎磨成粉处理方式为轮胎被打碎后,轮胎中的钢丝能转售给废弃金属回收厂,打碎的部分则能磨成粉,可再循环成游乐场的缓冲垫、车内的脚垫、运动场跑道、足球场假草,或者制成再生胶,作为其他工业用途。
排放致癌化学气体
他相信,打碎磨成粉处理方式步骤太多,且须投资上百万令吉购买处理设备,在销量收益方面,轮胎裂解油比轮胎粉更好卖,因此不排除一些业者为节省成本或获得更高收益,使用热解方式来处理再循环轮胎。
“裂解油是大多数不合法工厂所使用的处理方式。轮胎在热裂解处理上,是使用摄氏400度的高温,将轮胎热裂解为气体再冷切为液体也就是所谓裂解油,它可作为煮沥青的燃料,但是在热解过程中,若技术设备不足或处理不妥当,会产生能致癌的二恶英和二氧化硫等化学气体,造成空气污染,这将抵触环境素质法令。”
不愿具名的运输业者透露,每一间厂商都有自己的再循环轮胎承包商,废弃轮胎用途非常广,因此运输业者可把旧轮胎卖给不同对象作为不同的用途。
他举例,有从事捕鱼者向运输业者购买轮胎装在船旁,作为护舷用途;养殖场则作为养殖容器;热解轮胎后的油可以作为柏油路的材料;轮胎内的钢丝及热解后的炭黑都有各自的用途;也有业者重新作为复新轮胎。
他以本身运输公司为例,每一至两个月可以累积50至100条废弃轮胎,这些轮胎就是提供给上述不同领域的业者。
政府有法令对付违例者
无论非法丢弃或非法处理轮胎,政府当局都有法令可以对付违例者。
柔州固体废料与公共卫生管理机构(SWCorp)局长柴鲁希山透露,该机构管辖的权限范围只限于将废弃轮胎再循环制作成景观、手工制品或者运送到垃圾土埋场处理。
“那些将轮胎再循环为别的工业原料,或者在工厂内以焚化处理,则归环境局管辖。”
他说,非法丢弃及处理轮胎将抵触《2007年固体废料及卫生管理法令》而被控上法庭,一旦罪成,可被判不少于1万令吉,最高不超过1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少于6个月,最高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在《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下,商家业者必须确保使用的废弃轮胎处理方法是对环境无害的,否则当局将会采取行动,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5年监禁,或罚款最高50万令吉的刑罚。”
他劝请,民众或厂商业者切勿随意乱丢废弃轮胎,因这将引发不少污染及卫生课题,包括非法焚烧轮胎造成空气污染及堆积如山的轮胎成为黑斑蚊等蚊虫的滋生温床,危害人们的健康。
“在《2007年固体废料及卫生管理法令》第672法令下,废弃轮胎也需进行垃圾分类管制。”
此外,柴鲁希山透露,废弃轮胎除了工业用途,只要加入些许创意,也能再循环更广泛的用途,例如可制成桌椅、镜框及各类装饰品等。
“大马渔业局也善用废弃轮胎制作成人造礁,我国早在1975年就成为首个将废弃轮胎再循环打造成人造礁的东南亚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