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7日讯)7名男女商人涉嫌收藏及售卖总值5万5882令吉的走私烟酒,今日在爱极乐推事庭面对6项控状,惟所有人否认有罪,各获准以4000令吉保释。
7名被告当中,有5名男性及2名为女性,年龄介于21岁至44岁,分别是陈健发、杨柏庭、李辰昌、雷德荣、郭吉祥、林秀盈(所有人名皆译音)及茉蒂娜。所有被告今早在代表律师陪同下被控上庭。
根据控状,他们在2018年11月13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在马六甲中央县数个商业区的店内,遭突击检查的警方搜出各品牌的私烟和私酒。
被告们为此抵触1967年关税局法令第135(1)(d)条文。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少过10万令吉,不超过50万令吉,或坐牢不少过6个月,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
所有人在推事莫哈末依斯旺面前否认有罪,并获准各以4000令吉保外候审。案件也分别被定在7月15日、16日和26日过堂。
此案由纳比拉迪夫副检察司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