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7日讯) 私枭每次开著不同车款汽车,到本地加油站加油,然后通过海路走私汽油,在犯案时遭到玻璃市港口海事执法机构逮捕。
玻璃市港口海事执法机构主任莫哈末哈欣发文告说,该机构巡逻船于周二(5日)晚上在玻璃市港口西部海口约1.09海里处,发现一艘由一名26岁本地青年驾驶,无注册号码可疑的本地纤维渔船。
他说,该青年声称运载汽油供个人使用,但经检查,船上运载了约600公升汽油,包括16个黑色油桶(每个约20公升)、3个蓝色油桶(每个约30公升)以及1个白色油桶(约200公升),涉嫌走私汽油,青年因此被扣查。
他透露,该青年的犯案手法是在本地加油站加满汽油,并在每次加油时使用不同的车辆。
他说,所充公物总值约7万令吉,连同嫌犯被带回玻璃市港口海事执法机构码头,移交给调查官进一步行动。
他补充,此案在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第21条文、1985年渔业法令第8(a)条文以及1967年关税法令下调查。
他呼吁公众合作,若发现玻州海域发生任何走私、海上犯罪案件或紧急状况,直接联系玻璃市港口海事执法机构行动中心04-9851072或04-9851162,或拨打紧急电话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