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7日讯)于开斋节首日持刀刺死前妻舅的巫裔男子今早被带往马六甲野新推事庭及爱极乐法庭,被控谋杀罪以及4项伤人罪,所有案件将定在7月16日过堂。
32岁的男被告莫哈末阿敏(来自亚赖)今早在野新推事庭的推事苏扎娜前被控于今年5月13日早上7时至7时30分,在旺梨甘榜柏南葛恩南刺死36岁的前妻舅哈纳菲尔。
因此,被告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条文,一旦罪成,唯一的刑罚是死刑。
此案由阿达娜副检察司主控。被告的代表律师为末汉星。
此外,男被告也在爱极乐地庭及推事庭面对4项伤人罪,受害者包括其前妻、2名女儿及前妻的男友。
根据控状,被告于去年12月15日在亚赖的一间住家用藤鞭鞭打妻子及2名女儿,而被控3条罪。
被告的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武器伤人)及323条文(蓄意伤人)罪。
此外,被告也在今年5月11日,用手殴打39岁的玛阿兹鲁,导致对方的头部和脸部受伤,以及下巴骨折。
被告为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25条文(严重致伤他人),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7年及罚款。
无论如何,被告否认所有伤人罪。所有案件定在7月16日过堂,以等待医药及化验报告出炉。
今年5月13日32岁的男子为了夺回孩子,自备利刀来到前妻的住家,结果导致前妻的哥哥被刺死,男子较后逃离现场,不久后被警方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