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25日讯)狼父强奸女儿,强迫妻女卖淫案,主嫌犯及7名外籍嫖客今早被警方援引反贩卖人口法令带往法庭进行延扣程序,获法官批准延扣7天以助查案件。
雪州警方是于周五接到总检察署的建议,援引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对涉案者展开新一轮调查工作后,立即派出警员前往雪隆数个地区逮捕8名男子归案。
当妻子是赚钱工具
落网的8名嫌犯于早上9时48分被警员带往万宜地庭进行延扣程序时,身穿橙色囚服及铐上手铐,主嫌犯在面对媒体镁光灯时并未闪躲,一脸淡定,其馀涉案者则以手掌遮盖脸部,避免样貌曝光。
整个延扣过程历时45分钟,有鉴于案情严重,法官批准警方的申请将8名嫌犯延扣7天至本月31日,以深入调查此案。
这起案件是在本月12日,由受害少女的阿姨向警方投报揭发,现年43岁的嫌犯从5年前开始,将妻子当作赚钱工具,自己则当皮条客拉拢外籍嫖客,让妻子为后者提供性服务。
嫌犯随后变本加厉,强奸亲生女儿,并将逾20名嫖客带回家,逼迫女儿提供性服务。
警方早前已援引刑事法典第376B(与未满18岁者进行性交易条文)、第372(卖淫)条文及2001年儿童法令第43(1)(a)条文调查此案,并将受害少女交由社会福利局官员照料,直到案件调查完结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