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4日讯)一名家庭主妇因上个月,在社交媒体面子书发布诋毁雪兰莪王室名誉的评论,于今日被法庭判处1万令吉罚款!
32岁的被告西蒂努鲁在法庭面控时,承认自己的罪行,随即被法官利哈依达拉菲宣判以上的罚款,但若无力偿还款项则难逃两个月的牢狱之灾。
根据控状,被告是透过一台型号为三星A30的智能手机连接面子书应用程式,并发布了诋毁雪州王室的恶意评论。
该评论随后于6月26日上午10时26分左右,被默斯迪卡王宫(Istana Mestika)侦测到。
被告因抵触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被判处罚款;据相同法令的第233(3)条文,最高刑罚可判5万令吉罚款,或一年监禁,或两者兼施;一旦罪名成立,每天将可持续被罚款1000令吉。
根据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即发表任何威胁、下流、虚假、恐吓或冒犯言论,意图滋扰、欺凌、威胁或骚扰他人,罪成皆可被判刑。
副检察官诺拜祖拉当时要求法庭给予适当的惩处,以给予被告一个教训,也警惕公众对于敏感话题,和在社媒发布任何言论前,应三思而后行。
被告西蒂在没有辩护律师的情况下出庭,不过诉讼中她泪眼婆娑地求情,并表示会忏悔自己的过错,希望可以获得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