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4日讯)尽管涉及家暴事件的优管网红柏特维拉已表示原谅丈夫苏古及销案,惟警方今午依然援引持武器伤人条文,提控后者!
继今早在怡保地庭面对在医院范围,拥有危险武器的控状后,被告苏古(29岁)今午再被押往怡保地庭第4刑事厅进行提控。
根据控状,被告涉嫌在7月21日,下午4时至5时期间于怡保苏丹后端姑拜浓医院的停车场,以手提电话及镰刀手柄,蓄意致伤妻子柏特维拉的左边嘴唇及脸颊,还有右手臂。
被告的上述举动,经已进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持武器伤人)条文,同时与相同法令第326A条文通读。
在刑事法典第324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将面对最高10年的监禁或罚款,或是鞭刑,抑或上述其中两项刑法。
然而,被告苏古今午在通译员以泰米尔语念出控状后,向法庭否认有罪,要求审讯。
主控官莫哈末瓦菲为此建议法庭将保释金设在1万令吉,至于被告的代表律师玛希德吉星则表示,被告及妻子拥有两名2及6岁的孩子,且今早面对另外一项控状时,已缴付1万令吉保释金。
法官莫哈末法尔兹在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宣判被告需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案件定于8月17日过堂。
此外,玛希德吉星过后在庭外向媒体表示,柏维特拉经已原谅丈夫,并在周三(22日)向警方撤销报案书,不解检察暑为何继续提控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