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6日讯)一名患有心脏病的老翁被控刻意致伤友人,惟今日在法庭面控时不认罪,获准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
现年68岁的男被告哥宾达拉祖今日在马六甲爱极乐法庭推事诺沙利亚迪前面控。
根据控状,被告于今年10月26日早上10时30分,在柏淡再也华裔第8路的一个凉亭,严重致伤62岁的印裔男性友人。
被告为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25条文(严重致伤他人)。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不超过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否认有罪后,其代表律师尼格泰以被告患有心脏病及三高,目前无业,需由孩子照顾,且不久前在医院接受心脏治疗为由,要求减低保释金。
主控此案的哈尼斯阿利亚副检察司向推事建议让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不过,推事最终允许被告以5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附加条件是不能骚扰案件中的受害者和证人。
此案定于今年12月1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