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17日讯)逆向行驶酿1死5伤的19岁女司机今日因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5(1)条文被带上大山脚法庭提控。
她在早上9时39分被押到法庭时,遭大批媒体追访,看著镁光灯闪闪,女嫌犯显得不知所措,脸部满是痛苦表情,隐隐抽泣的她更一度泪流满面。
她今天不再身穿紫色扣留服,而是换上事发当天身穿的黑白色花纹短裙,其眼部仍贴著胶布,看来其伤势仍未复原。
肇祸的黄姓女司机是于周二早上7时许,在南北大道从双溪赖往北海的方向逆向行驶,酿1死5伤车祸。
她在事发后精神状况处于恍惚及迷幻状态,初步检验其尿液呈阳性反应,并有安非他命成分。
警方在完成调查报告后,已在昨日将调查报告提呈总检察署,而警方获得指示,女司机今天将在危险毒品法令下被提控。
另一方面,警方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条文(在酒精或毒品影响的情况下驾驶导致无法控制交通工具)展开调查,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监禁不少过3年及不超过10年,或罚款不少过8000令吉及不超过2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