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6日讯)沙巴环滩岛船难导致4名中国游客丧命,船主、船公司董事及船员3人,今在旅游法庭分别面对3至4项控状,全部不认罪而获准保释候审,案订今年6月6日至16日开审。
26岁船员沙利札沙利安被列为第一被告;44岁船主及64岁船公司董事,则被列为第二及第三被告。
三名被告个别被控于2017年1月28日上午10时至11时之间,从丹容亚路拉玛一座码头到环滩岛的一艘JN5717/2/P船上,对20名搭客疏忽构成生命危险,触犯刑事法典337条文。
他们在上述日期,也因疏忽而造成4名中国籍搭客死亡,触犯刑事法典304A条文。
此外,第一及二被告身为船员及船主,在上述日期使用JN6717/2/P的船只未装设安全设备,即未有足够的救生衣及浮标,也触犯码头及港口(沙巴小船执照)条例第16条文。
第一被告沙利札已于2月4日承认超载搭客之罪,而被判入狱6个月,仍在服刑中,第二被告则曾于2月6日否认超载搭客的控状,获准以5000令吉及二人保释候审。
第二及三被告的代表律师凌西迈哥要求法庭让第二及第三被告以低保释金担保外出,理由是第被告前此被控不曾缺庭,第三被告需要照顾70岁的丈夫和三名孙子。
6月进行审讯
3名被告一一否认有罪,联邦律师罗柏巴山阿南建议,让他们分别以5000令吉,扣押他们的护照及定时向警方报到为保释的条件。
较后,罗柏巴山阿南表示第二被告面对刑事法典282条文超载控状,申请将案也一并在此法庭聆审,因为控方证人相同,遂获法官予以批准。
法官也订此联审案在3月30日过堂进行案件管理,审讯日期订于今年6月6日至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