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导:廖丽宁
(北海16日讯 )威中警区主任聂罗斯里证实逆向行驶酿1死5伤的19岁女司机,将于明日在危险毒品法令第15(1)条文下被控!
肇祸的黄姓女司机是于周二早上7时许,在南北大道从双溪赖往北海的方向逆向行驶,酿1死5伤车祸。她在事发后精神状况处于恍惚及迷幻状态,初步检验其尿液呈阳性反应,并有安非他命成分。
聂罗斯里说,警方在完成调查报告后,已在今早将调查报告提呈总检察署,并已接获指示女司机明天将在危险毒品法令下被控。
“至于交通意外的调查报告同样也已提呈总检察署,目前正等待进一步指示。”
另一方面,福利局也证实,少女是在2011年9月9日获得福利局发出残疾卡,并在证件上注明了“学习障碍”。
这项消息传开后,不少民众提出质疑,究竟法庭是否会对涉嫌犯法的残障人士予以同情而格外“开恩”?残疾人士是如何取得驾驶执照呢?
妇女、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副部长拿汀巴杜卡周美芬受询时表示,她未曾听说持有残疾卡的人士不可被提控,只是一般上庭后,法官会斟酌处理。
她说,许多人对残疾人士存有误解才会误以为残疾人士是那些无法自理,甚至行动不便的人士,进而存有偏见。
她指出,其实残疾人士有许多种类,类似过动儿、自闭症等他们都可以自理,只是无法如常人般接受教育,而是需要接受特殊教育。
“我只是略知涉案的19岁女司机是学习障碍,但这并不会影响她考取驾照。再说,车祸的发生并不是因为她的学习障碍所导致。”
她说,残疾人士福利是,只要每个月月入不超过1200令吉,福利部将给予300令吉津贴。
根据陆路交通局的指南,就算是残疾人士也可照样申请驾驶执照。申请条件分别是拥有残疾人士卡、由医护人员证明申请者有资格取得驾驶执照、残疾人士所驾驶的交通工具已根据其需求作出改装,并取得陆路交通局工程部官员的审核及批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