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1日讯)2名分别涉及10宗及12宗洗黑钱的巫裔男子,今日被带上芙蓉地庭面控时,皆否认罪行,个别获准以15万令吉及10万令吉保释金担保外出,案展今年4月6日再度过堂。
从事理发师的被告莫哈末里查,面对10项提控,涉及总额98万9888令吉;目前因其他案件而坐牢的被告莫哈末沙菲,则面对12项提控,涉及额数59万4500令吉。
2名被告今早被带上芙蓉第一及第二地庭,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法令下遭提控。
1人服刑中
2名被告洗黑钱手法类似,皆是将支票汇入银行户头,或以购买股票或土地为由,以将黑钱再转为正轨。
在芙蓉第一地庭面控的被告莫哈末沙菲(目前服狱中),共面对12项提控,分别被指于2015年5月20日、22日、24日及25日,将多张的支票汇入芙蓉银行户头内,以进行非法活动,涉及总额数为59万4500令吉。
被告向法官G拉米斯否认罪行,获以10万令吉担保外出,基于他目前还在服狱中,无法担保外出。
在第二地庭面控的莫哈末里查,则面对10项控状,分别在2014年8月至2016年1月20日之间,将多张的支票汇入芙蓉银行户头内,及通过律师以购买股票、土地为名,以进行非法活动;涉及总额数为98万9888令吉。
被告向法官法蒂雅否认罪行,获以15万令吉担保外出。
2项提控案件主控官皆为诺拉丝金,案件皆展延至今年4月6日再度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