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 女高材生在弃婴罪名下虽逃过牢狱之灾,但需要守行3年、一名担保人及缴付8000令吉保释金。
警方在去年11月9日接获投报,发现一名男婴被白色塑料包裹,弃于一间民宅前,肚脐上还缠绕著胎盘和脐带,经过检查后,证实男婴早已毙命。
警方较后援引刑事法典第318条文调查21岁的巫裔女子,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处不超过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推事诺阿米娜都今日在宣读判词时表示,被告是一名成绩优异的大专生,在柔佛州一间公立大学就读,法庭在详阅社会福利部提呈的报告后,愿意给她一次机会改过自新。
“我同意被告是一名优异的大专生,因为她在去年11月怀孕时,还拿下总平均3.87的优越成绩。”
诺阿米娜都指出,被告在怀孕时仍以课业为先,如果法庭对她判处监禁刑罚的话,等同断送她的前途。
她说,经过考量后,被告将不留下任何犯罪记录,但被告需要每个月到邻近的警局报到,直到守行期限结束为止,一旦在理由不足的情况下缺席,此案可再次被带上庭和被判刑。
此外,此案的主控官哈吉尔莫哈末副检察司在闻讯时,指被告的行为已经伤害无辜的小生命,等同犯下严重刑事罪,应重判以示惩戒。
被告努鲁阿菲佳(21岁)今日在庭上选择自辩,她没有聘请辩护律师,她在庭上时表示对所犯下的错感到非常遗憾及懊悔。
“我还在求学阶段,希望建立一个更光明的生活。”